|
律政司質疑基金「受託人」非「受益人」
【明報專訊】律政司興訟要求法庭詮釋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的2002年遺囑,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雖然「小甜甜」02年遺囑指明將全數遺產交予華懋慈善基金,但律政司認為基金僅是以「受託人」身分管理這份價值至少830億元的遺產,基金須依遺囑將遺產作行善用途,同時要受管理機構及法庭雙重監管,絕不容基金董事局「輕舉妄動」。基金一方則堅持是遺產唯一「受益人」,至於如何執行遺囑,則由以龔仁心為首的基金董事局決定。
指遺囑倡三方監察 證不讓「自把自為」
律政司延聘英國御用大律師Simon Taube及資深大律師何沛謙為代表,華懋慈善基金則聘請了英國御用大律師Frank Hinks及資深大狀馮柏棟應戰。基金董事龔仁心等昨未有到庭,而早前頻頻受訪的龔如心「契仔」張雁坤則在開庭時現身,但上午小休後離開。
律政司一方形容龔如心為「亞洲女首富」,現時遺產約值820億至830億元。根據02年遺囑,龔如心要求聯合國秘書長、中國總理及香港特首聯合監察基金運作,執行其遺願。代表律政司的Taube表示,這正好證明龔未打算讓基金董事局「自把自為」。
稱「必須」字眼證基金屬「奉命行事」
Taube續稱,遺囑用上「必須」字眼,可見是龔的「命令」,基金是「奉命行事」的受託人。Taube表示,基金的資產報告顯示,基金所持資產不多,現金僅數百萬元,根本沒有經驗管理龔的超級遺產。
此外,基金一直表示把遺產用於慈善,卻未有交代細節。Taube又引述董事局主席龔仁心的證供,龔仁心指基金創立以來除了捐錢,沒有其他項目,且大多數由華懋旗下其他公司注資到基金,再以基金名義捐款。
倡改用途須申法庭 確保用得其所
遺囑又表明,龔如心希望成立「中式諾貝爾獎」慈善基金,叮囑基金董事善用資金,讓華懋慈善基金之商業王國繼續壯大,藉此行善到永遠,另外須支付龔夫王德輝家族的生活開支等。Taube認為監察機制加上法庭,可確保基金用得其所,而基金必須證明龔訂下的慈善用途不可行,才可向法庭申請改變用途;而監察機制可令基金維持以往的慈善項目,亦可防止基金董事以賣股或派息等方式散盡遺產。
Taube說,慈善基金應以大眾利益為先,不過董事局可酌情發放款項給王家中人。
基金堅持有權改遺產用途
然而,Taube引述基金回應,指基金堅稱是遺產受益人,因而有權改變遺產用途,而且遺囑條文一概無約束力(見另稿),但Taube認為,基金的解釋方法,與02年遺囑用字性質不一致。
基金因遺囑真偽與商人陳振聰對簿公堂,去年10月終極勝訴。律政司其後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釐清02年遺囑內容。律政司一方今會繼續陳辭。
【案件編號﹕HCMP853/12】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218/-3-2850736/1.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