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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印花稅不豁免本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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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20 00:44:4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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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從嚴草擬    議員:會提修訂

【明報專訊】行政會議昨日通過《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下月9日提交立法會審議,特首梁振英表明會從嚴草擬草案,不會豁免本地公司繳付買家印花稅(BSD),但重建項目例外。政府消息透露,重建項目政府計劃將先收稅,若業主完成收購業權日起計6年內獲批「滿意紙」完成重建,可退回稅項。

多名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不豁免本地公司「有問題」,會提出修訂。早前建議豁免的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昨回應指明白政府打擊炒樓決心,稍後將與運房局官員會面,了解修訂內容:「總之合理的我便做,不合理的便出聲,行會即使批准後我們都要了解」。


行會通過 下周五刊憲

政府今年10月底推出兩招遏抑樓市,包括調高額外印花稅(SSD)及新增BSD,後者規定非本港居民或公司在本港買樓,均要劃一繳交15%BSD。地建會早前去信政府,要求股東和董事均是本地人的公司獲得BSD豁免。

梁振英昨午在行政會議結束後表示,已計劃下周五就修訂條例草案刊憲,並會「從嚴草擬」,本地公司不會獲得豁免,「 我們不想出現任何誘因使買家去鑽條例漏洞」。他指出,做法顯示政府遏抑炒賣需求及讓港人優先買樓的決心。


6年內完成重建可豁免

至於就重建項目,運房局長張炳良指政府會有豁免條款,細節將在法案說明。據了解,政府為吸引業主參與重建,日後會容許豁免稅項,但業主需於完成收購業權日起計,6年內完成重建並獲批滿意紙,才可退回整筆稅項。政府消息指出,制定6年期限是參考目前《強拍條例》的要求,認為比較合理;即使日後政府取消BSD,已參與的重建項目仍受稅收限制。

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表示,將就法案提出修訂,要求本地公司若所有董事皆為港人可獲豁免BSD。他又指出,理解政府因應樓價飈升推出措施,但認為如果自由經濟市場針對外來投資者並不恰當,促請政府一年後檢討。經民聯主席梁君彥認為,本地公司不獲豁免「有問題」,會研究稅務漏洞可否完善,再向政府提出。

民主黨涂謹申認為,政府應避免犧牲本地公司利益,認為應先考慮稅收是否必定有漏洞,以及能否堵塞才決定,建議參考早前地建會提出可先收取BSD,若3年內該公司未有轉換股權,便可獲退稅。

公民黨梁家傑指不少港人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認為可考慮如要求股東宣誓等證明業主身分等形式可獲豁免。審議條例時,會要求政府解釋不豁免原因,但指該黨未至於會反對草案。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219/-2-2851594/1.html

用個人名義唔可以買樓,一定要用公司?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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