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撞船事故繼續研訊,昨揭發海事處驗船數據,與南丫4號圖則不符,同時驗船主任未有覆核數據就簽名作實。前高級驗船督察何啟德於庭上重看南丫4號造船數據後,不但直言當年誤信船廠計算方法,令船身底層舵房長度出誤,而且在律師多番質疑下,改稱審核時,記不起有否參照造船圖則。高級驗船主任梁維學承認,身為主任不會覆核數據,只要滿足基本要求便會加簽文件。
直認誤信船廠計法
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完成第二十一日研訊,昨日繼續傳召負責驗船的海事處人員,就驗船數據與圖則不符作供。
前高級驗船督察何啟德表示,1996年曾負責審核由財利船廠提交的南丫4號造船數據,當中包括用以計算船身穩定性的數據;現時覆核有關數據後,直言當時誤信船廠提供的計算方法,導致計算船身底層舵房的長度有誤。
不過,律政司代表質疑,當年核對有關數據前,是否未有參照南丫4號的圖則。何啟德起初稱有做對照,但被律師一再追問下,突然改稱已記不清楚,更直言當時若有對照圖則,便會發現船廠數據與驗船結果不符。
對於造船工程師以6個艙作基準計算出錯,另一位被傳召作供的高級驗船主任梁維學指出,在計算南丫4號的穩定性時,船廠應將底層舵房及油箱房視作同一船艙計算,惟船廠誤以為舵房及油箱房間有水密門,認為海事處同僚應在船廠製造南丫4號時,檢
查水密門是否確實存在。
此外,對於前同僚何啟德承認當年誤算舵房長度,導致驗船數據與圖則不符。梁維學解釋,雖然當時負責最後審批南丫4號的數據,惟在一般程序下,驗船督察核實檢查船隻數據,身為主任只會查看數據是否滿足要求並加以簽署,不會在最後階段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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