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昨日進入第二十四日聆訊。驗船專家Armstrong作供時指出,海泰號與南丫4號相撞後,由於並無組件卡著船身,相信兩船在2秒內自然分開,而非海泰號透過機件動力倒後離開,導致南丫4號迅速下沉。他又認為,南丫4號底層舵房與油箱房之間並無設置水密門,意外發生後3個船艙入水,導致迅速下沉。
南丫島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昨日首次傳召澳洲驗船專家Armstrong作供,庭上並播放由他製作的動畫片段,分析南丫4號迅速下沉的原因。意外發生後,有人認為海泰號在相撞後迅即啟動引擎,抽身倒後再駛離現場,形成漩渦,加速南丫4號下沉,Armstrong卻認為兩艘船相撞後是自然分開。
指兩船相撞前嘗試轉向
Armstrong分析指,在海難當晚,兩艘船在相撞前都有嘗試轉向,卻不能避免慘劇。他指出,當時海泰號以時速22海里至24海里撞向南丫4號,兩艘船同時向逆時針方向轉,先撞入南丫4號船身左面的甲板層,再插入底層機房,撞毀船尾油櫃房,令船身嚴重損毀。
他相信,南丫4號當時正在轉彎,海泰號的防撞艙撞入南丫4號船身並觸碰到客艙尾冷氣機位置後,由於並無組件卡在後者船身,約2秒後自然分開,並非用機件動力從南丫4號船身抽走。他又認為雷達顯示海泰號在撞船後仍有9秒至10秒向前推進,有可能是海泰號的尾流,影響雷達偵測。
南丫4號無設水密門致速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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