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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首次要求央企上繳紅利以來,歷時多年後,今年國資委或再次啟動提高央企上繳比例的工作。
昨日(2月28日),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國務院國資委一名官員對該報記者證實,關於提高央企國有資本收益(下稱紅利)上繳比例的研究報告正在征求各方意見,目前尚無是否上調的最終結論。
據財政部一名內部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在完成“兩會”換屆以後,再展開具體的工作,並根據相關方案進行調整。
同一天,國資委研究中心一名內部人士也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今年究竟是否普調、比例是按固定還是浮動,截至目前“還沒有一個定論”。
擬分類上調5個百分點
“按整個工作思路來講,(央企上繳紅利比例)今年應該是有所提高的,而且以後還會逐年提高。”上述財政部內部人士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等3月全國“兩會”結束,應該會啟動相關調整工作,但近日內展開調整的可能性很小。原因在於 “兩會”期間政府機構面臨調整,各個部委領導班子存在交接的問題,要想展開相關工作不太現實。
今年2月初,國務院批轉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幹意見》提出,將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十二五”期間在現有比例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
上述國資委研究中心內部人士表示,自2007年以來,央企開始首度上繳紅利,到2011年又做了一次調整,把資源型企業的上繳比例改為15%,一般競爭型企業改成10%,而科研、軍工院所等由原來的不用上繳改成5%的上繳比例。
在這一過程中,財政部曾要求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下屬的企業、農業部直屬的企業等一並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實施範圍,並上繳紅利,同時包括上繳比例一度提升至20%的中國煙草總公司。
“大體的規劃暫時還沒有成型。”上述國資委研究中心內部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國資委的角度來說,2011年剛剛調整過,在時間周期上並不算很長,但隨著輿論的施壓,也只能是持續進行調整。“現在機構調整的任務比較重,可能影響企業未來的發展,所以還沒有一個定論。”
“浮動比例”暫難實現
“央企也是企業,上繳紅利的問題也就是公司的分紅政策問題,應從股東利益的最大化出發,根據行業和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不宜一刀切。”2月28日,一家央企的董事會秘書聞悉即將調整上繳紅利比例時,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在今年2月國務院批轉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幹意見》提出之前,相關人士曾表示,目前試行的政策主要缺點是收取比例缺乏靈活性,主要采用固定比例,沒有辦法反映出不同企業在投資機會和發展前景上的差別,並建議未來將比例設定為由固定部分和浮動部分共同組成,浮動部分的權重應該考慮到行業特點,如周期性行業收益變動性大,可變部分就應該越高。
今年紅利上繳比例的調整,是否有希望打破以往的“一刀切”?
上述國資委研究中心內部人士表示,浮動比例的想法很好,但這也牽涉到“信息對稱和溝通成本”的問題。因為浮動比例需要政府與企業一對一談,這既增加了行政成本,也給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如何準確把握不同企業、不同行業浮動的比例?是提高3個百分點,還是5個百分點?”上述國資委研究中心內部人士認為,目前采取浮動比例的工作難度比較大,而采取“一刀切”的手法雖然比較粗放,但操作難度較小。不過,根據不同行業、企業的特點展開“浮動比例”征繳紅利,將是“未來的一個方向”。
補血社保基金尚待時日
值得註意的是,《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幹意見》中的最大亮點之一在於,新增紅利將有一定比例用於社保等民生支出。
上述財政部內部人士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央企紅利主要用於兩方面支出:一方面是資本性支出,另一方面是費用性支出,其中主要包括用於央企自主創新和培育發展新興產業、央企重組、央企災後重建、應對金融危機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均尚未涉及支持民生。留下來的大部分利潤則用於擴大再生產、彌補國有資本金投入不足、解決企業歷史負擔、科技創新等方面。該人士直言,央企紅利支出用於社保等民生領域需要一個中長期的過程,短期內實施難度比較大。
該人士認為,從國有資本經濟的收益來看,目前即使把央企所有紅利收入全部用於社保支出,也不一定能徹底解決社保基金的缺口問題。而且社保基金同樣處於政府管轄範圍,如果把紅利用於社保領域,相當於把資金 “從政府的一個口袋換到另一個口袋”,這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社保資金匱乏的問題。
若要真正地尋求解決問題之道,當務之急是要把國有資本經濟的攤子做大,讓央企的紅利收入不斷增加,再從中拿出一部分用於社保是可行的。“應盡快啟動全國社保基金預算,未來5~10年全國的需求是多大數額,先做出一個測算,在這種情況下再全面統籌資金,紅利支出用於社保的工作思路才有實施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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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應該上繳紅利.{:annou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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