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起,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進入選舉和決定任命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的議程。在接下來幾天的會程中,中國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將產生。
根據日程,從14日至1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連續舉行三次全體會議,選舉和決定任命分別在這三次全體會議上進行。
14日上午,大會將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選舉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15日,大會將舉行第五次全體會議,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6日,大會將舉行第六次全體會議,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
根據選舉和決定任命的辦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國家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人選,由主席團提名,經各代表團醞釀協商後,再由主席團根據多數代表的意見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
其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的人選,須在代表中提名。
國務院總理的人選,由國家主席提名;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由國務院總理提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提名。
根據辦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國家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進行等額選舉。
同時,還將按照不少於8%的差額比例選舉產生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選舉或者決定的人選獲得的贊成票數超過全體代表的半數,始得當選或者通過。
在選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時,如獲得全體代表過半數贊成票的候選人超過應選名額時,以獲得贊成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相等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獲得贊成票多的當選。如獲得全體代表過半數贊成票的當選人數少於應選名額時,不足的名額留待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以後的會議另行選舉。
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名單是由中共中央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的。12日下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上,受中共中央委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劉雲山就中共中央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的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名單作了說明。
劉雲山說,選舉和決定任命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特別是國家機構領導人員,是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之一,也是關系全局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對推薦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特別是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十分重視。在研究十八大人事安排時,就作了通盤考慮。
中共中央提出,為推進國家機構組成人員的新老交替,進一步增強活力,使新一屆國家機構更好地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現國家機構中一些年齡較大的同志將退下來,充實一些相對年輕的同志。新進入國家機構的人選,應主要考慮本人的素質和條件,同時也要考慮工作需要和結構要求。人選中應有各方面的領導骨幹,也應有特定方面的代表性人物,還應有女同志和少數民族同志。
劉雲山說,總之,要堅持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按照統籌兼顧、合理安排的要求,著眼於黨和國家事業的長遠發展,著眼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著眼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切實做好換屆人事安排工作。
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人選,作為主席團提名,提交各代表團醞釀協商。
13日,各代表團醞釀協商了上述人選。當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舉行第四次會議。決定將上述人選作為候選人,提請大會全體會議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