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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國五條:規定售樓徵2成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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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31 09:58:3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繼北京之後,上海市30日晚間也出台滬版「國五條」細則,鞏固此間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

上海市政府辦公廳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實施意見(俗稱滬版「國五條」細則)共計六項內容,其中最受外界關注的,是二手房嚴格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規定。在滬版「國五條」細則中,政策「收緊」的意味甚濃。
比如在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方面,實施意見稱「要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首先,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落實好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對於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則將重點強化對異地、外籍、離異、低齡人群等借款人的貸款資格審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貸政策的借款人違規發放貸款,並嚴禁發放第三套及以上購房貸款。

「國五條」中按20%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亦在滬版細則中得到體現。實施意見中明確規定「對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嚴格按照轉讓所得的20%計徵」。

在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方面,上海將按照全年供應量不低於前5年的年均實際供應量,進行用地供應計劃的編製。除建立土地出讓前研判制度外,「對中小套型住房套數達到項目開發建設總套數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符合信貸條件的前提下,優先支持其開發貸款需求」。

此外,上海還將進一步嚴格執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商品住房銷售方案備案審核等規定。今年,上海全年新開工建設、籌措各類保障性住房和舊住房綜合改造將達10.5萬套、750萬平方米,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萬套、730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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