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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誠補足價 無獲贈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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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30 12:03: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李嘉誠深水灣道79號大宅,剛獲批出入伙紙.jpg
李嘉誠深水灣道79號大宅,剛獲批出入伙紙(圖片:星島日報)


長江實業集團主席李嘉誠重建位於深水灣道七十九號大宅,剛獲批出入伙紙,近日即有報道指大宅獲贈萬呎樓面,據權威知情人士對本報表示,李家新大宅可住樓面只有九千多方呎,何來獲贈萬方呎樓面?所謂獲豁免的呎數其實絕大部分是將露天車位變成有蓋車位,並於 ○八年向政府作出補價五千四百一十三萬元,完全沒有「贈送」樓面的意味。 消息人士直言:「某報的報道是一個笑話,完全創作出來,一點道理也沒有。」

消息人士解釋整件事件指出,李家大宅的總樓面面積八千八百四十二方呎,獲批豁免的面積如環保露台等少數樓面,一般人也可申請得到,即使將五、六千方呎的本來是露天車位變成地下那一層的有蓋車位,一般人也完全可以申請得到。

政府在○八年要求李家補價五千四百一十三萬元,主要理由是將露天車位變成有蓋車位,令建築物外觀改善而要求補價。李家當時原本認為該補價頂多值幾百萬元,而非五千四百一十三萬元,但李家最後決定不爭拗,並接受政府的補價建議,主要原因這是一次過的私人發展,無後續的影響,而且諒解政府考慮事件牽涉李家,為避嫌疑,故要求較高補價,所以最後不爭拗而接受補價建議。

消息人士指出,現在此事件被扭曲為李家獲贈萬方呎樓面,而事實真相是這些面積既非政府相贈,李家亦超乎尋常地補高地價,而所涉及主要是停車位而非室內可供使用的住宅樓面,本來李家大宅亦可在室外停泊七、八部車輛,車位亦無增加,而有關報道扭曲為李家有「舔盡的本色」,完全與事實不符。

按現行條例下,申請人的旗下項目只要可以趕及明年四月一日前批則,無論屬洋房還是分層住宅,均可以不按總豁免上限一成的要求作發展。事實上,在「舊制」下,政府相關部門可按個別項目的實際情況,而決定各部分(如車房、冷氣機房等)的豁免樓面比率。

消息人士認為,李家大宅的車位改變及補價完全沒有利益輸送,普通人亦可申請得到,李家補價比一般人要補的更高,可以一項一項拿出來講清楚。

他感歎有關報道將事實扭曲,胡亂暗示政府同李家有利益輸送,對李家極不公平。

上址深水灣道七十九獨立屋,為李嘉誠於一九六三年以六十五萬元購入,一直居於此,當時李氏已涉足地產,及後數十年,更成功創造龐大的事業王國。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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