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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及陳偉業被判監,緩刑執行。主席曾鈺成指,若有議員提出議案,褫奪黃毓民及陳偉業兩人的議員資格,必須要有三分二議員支持才能通過,暫時無人提出議案。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相信,有人會提出罷免。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表示,根據基本法和立法會條例,任何議員被判監一個月以上,即使是緩刑,其他議員都可以提出罷免議案。
民建聯副主席蔣麗芸,曾對部分記者稱會提出罷免議案,但稍後就澄清指,不是她要提出。
工聯會亦未有決定,王國興表示若有人提出,他會支持。
自由黨和泛民主派就不考慮提出,亦不支持罷免。其中公民黨湯家驊指,如果黃毓民和陳偉業被罷免,可以參加補選,因為法例只是指正在服刑,即正坐牢的人不能參選。
過去曾經有立法會議員因為判監而被罷免,1998年詹培忠因偽造文件入獄,被罷免議員資格。梁國雄去年因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被判監兩個月,有議員提出罷免議案,但最後未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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