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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78億元假文件圖注資商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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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25 17:47:3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商品交易所突然「爆煲」收場,證監會即轉解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介入調查,先後將四名同持雙程證來港的男子拘捕,其中三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的案情揭露,警方在尖沙嘴海景嘉福酒店三房間及各被告身上共搜出一百二十份虛假文件,包括由渣打銀行及滙豐銀行發出的「確認書」及「存款證明」文件等,總涉及款項逾十億美元(約逾七十八億港元)。


本報得悉,律政司目前控告三名被告的三項管有虛假文書罪中均沒有與商交所扯上任何關係,但警方於本周二晚上首先在尖沙嘴海景嘉福酒店一房間內,將首被告戴麟懿拘捕,並在他的公事包內搜出四十份虛假的銀行文件,大部分文件上指明會把巨額美元注入「商交所」,並意圖向證監會展示該等假文件,以力證商交所獲得內地人士的逾十億美元融資或新資金注入。


警方之後再於另一房間將次被告李善容拘捕,但李表示「這些文件不是我的,是戴麟懿的。」至於第三被告連春仁亦否認房內的懷疑偽文件屬他所有。


據知,戴麟懿和張震遠相識多年,份屬朋友,戴被邀請下同意協助代找「幕後金主」注資商交所,但卻遭證監會揭發有關文件屬假,立即轉交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


據悉,警方目前的調查方向,除了要檢視案中涉及的一百二十份虛假的銀行文件外,還要偵查被告等人的背景,和被告口中所說的「幕後金主」。


三名被告分別為六十五歲上海籍的戴麟懿,來自東莞從商的四十九歲李善容,以及來自北京的五十歲連春仁,三人均持雙程證入境,逗留七天時間。三人各被控一項有意圖管有虛假文書罪名,戴麟懿另被控一項過期居留罪名。


主審裁判官李慶年下令三人全還押監房看管至七月十九日,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案件編號:九龍城刑事一九五一---二○一三。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525/-5-2977599/1.html

目的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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