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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衞署再爆三人公帑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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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25 21:51: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太陽報專訊】【記者陳紹恒、戴碧怡報道】衞生署助理署長蔡美儀獲一年全薪假做實習大律師引來輿論嘩然,原來在「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年代,由林秉恩出任衞生署署長時,早有派員讀法律的前科。自二○一○年起,衞生署安排三名員工修讀香港大學社會學系的刑事司法課程,為期四年,並獲全額學費資助,估計總開支達五十萬元。衞生署則辯稱,三人的工作均涉及執法和檢控。有立法會議員對衞生署特別熱衷於「供人學法律」表示質疑,認為邀請法律專家設計與日常職務相關的短期課程,遠比資助員工修讀學位,更能善用公帑,促請政府交代有關做法是否符合一般公務員培訓原則。 


《太陽報》及《東方日報》早前揭發原任衞生防護中心緊急應變及資訊處主任的蔡美儀獲批一年全薪假期進行大律師實習,涉及薪酬近一百六十萬元。經再三查詢,衞生署披露尚有三名員工正修讀由港大社會學系所辦的刑事司法學士課程,包括一名藥劑師及兩名科學主任,進修年期由二○一○年至二○一四年,學費獲署方資助。由於課程屬兼讀形式,三人毋須放取任何有薪或無薪假期。該署發言人強調,三名員工的工作均涉及規管、執法和協助檢控等。根據港大社會學系網頁介紹,該課程一般修讀四年,最長不超過六年,每年學費四萬二千元。以衞生署三名員工修讀四年計算,總學費為五十萬四千元。


衞生署藥劑師主要在藥物辦公室服務,負責巡查藥物製造商、批發商及零售商等,亦處理藥物註冊事宜。科學主任的職務分屬二十多個不同範疇,如病毒學、微生物學、初生嬰兒化驗、中藥鑑別、醫療儀器等。以負責中醫藥的科學主任為例,需負責就中藥事故展開調查、檢控無牌中醫等。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衞生署接二連三被指安排員工修讀法律課程,令公眾質疑該署本末倒置。他指,三人修讀的不是法律學位,質疑課程內容與該署執法工作的關係,「可能有大半(課程)都唔關事」。他強調不反對公務員進修,但公帑必須用得其所,認為署方邀請法律學者舉辦短期課程,更能針對部門工作需要。議員葉建源亦促請署方具體交代事件,獲資助的課程內容與員工哪些工作相關。


凸顯培訓標準不一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指,衞生署藥劑師肩負大量文書及行政工作,若發現違規個案例如藥房非法賣藥,需起草檢控書交律政司審閱。他批評這種做法令藥劑師無法專注於本身專業,亦嚴重拖慢巡查效率,認為較合理做法是加派法律專業人員分擔檢控工作,而不是派藥劑師報讀法律課程。崔俊明又指出,今次事件更凸顯當局安排員工培訓欠缺統一的標準,「點解呢三位員工就純粹讀法律課程,之前嗰位助理署長就要考律師牌?」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619/-4-29967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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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25 21:52:02 |只看該作者
讀書當返工存在多年

【太陽報專訊】【本報訊】有衞生署內部員工透露,署方高層讀書當返工的情況存在多年,指現任食物安全專員、前衞生署副署長譚麗芬,早在衞生署工作時,曾獲帶薪一年到新加坡修讀公共衞生碩士,質疑為何不可在本港進修。衞生署表示,因應運作而有額外的海外培訓需要,部門會按照公務員事務規例及公務員訓練事務指引,選出合適員工到海外進修,期間可領取全薪假期、課程實習費用、進修資助及來回機票等交通費用。

翻閹做兼職黑箱作業

此外,衞生署亦被指在未有公開招聘的情況下,聘用前助理署長陳慧敏醫生做兼職,每周工作少於十六小時,負責製作長者健康教育刊物等,並於今年初再獲續約,令人關注衞生署的人事政策是否妥善。

該署內部員工投訴,陳原負責家庭及長者健康服務,兩年前退休後獲聘為兼職高級醫生,負責審閱內部發行書籍及教育單張,質疑陳醫生可同時享退休福利及兼職薪酬,有欠公平。衞生署回應,陳醫生於一一年一月開始退休前休假,同月獲聘為合約制非全職高級醫生,每周工時一般少於十六小時。該署未有透露薪酬,只稱按公務員事務局指引制訂。署方沒交代合約年期及與陳醫生續約次數。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619/-4-29967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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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25 21:53:09 |只看該作者
「踩過界」進修 難向公眾交代

【太陽報專訊】【本報訊】香港大學社會學系所辦的刑事司法學兼讀課程,屬四年制課程,專門設計給工作背景與刑事司法相關的人士修讀,內容主要了解本地刑事司法系統。有法律界人士認為,課程有助學生了解處理刑事案件的程序是否公平,屬基礎知識,修畢後不代表有能力處理執法或檢控的工作。有大律師質疑,若個別政府部門的法律專業意見不足,應直接增加律政司人手,否則衞生署人員不停獲資助「踩過界」進修,政府難向公眾交代。

港大社會學系自二○○一年起提供該兼讀課程,讓從事刑事司法相關工作者可持續進修,課程要求學生修畢至少一百八十學分,為期四年。課程資料提及需要主修中、英文刑事司法技巧及基礎社會科學等核心科目,選修科目包括出入境、貪污、監獄管理、家庭暴力或毒品罪案等範疇。

被嘲 「學瑜伽都得」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相信,該課程並非傳統法律課程,學員修畢後對執法程序只會有皮毛認識,例如分析刑事案件處理程序是否公平,但是最終檢控工作仍需由律政司負責。黃國桐批評,衞生署供員工進修與本身專業無關或無幫助的課程,是浪費時間及金錢:「你可以學瑜伽都得呀,meditation(冥想)都同公眾健康有關。」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持續進修固然對工作有一定幫助,但不應隨便花公帑資助任何人士進修,建議由公務員事務局中央處理公務員的進修申請,避免個別部門「鬆手」批資助。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619/-4-29967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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