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734|回覆: 1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新聞報道] 薄熙來案今天10時在濟南中院公開宣判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242

主題

6

好友

242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9-22 11:00:0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薄熙來案今天10時在濟南中院公開宣判.jpg
薄熙來出席庭審(資料圖片)


據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人民網官方微博消息,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於9月22日10時公開宣判。據最新消息指,薄熙來被判處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8月22日上午8時43分,薄熙來案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過近5天的公開開庭審理,於8月26日13時04分一審結束。

庭審期間,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其官方微博及時發布了庭審情況。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單獨受賄和共同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2179.0587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共同貪汙公款人民幣500萬元,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公訴人指出,起訴書的指控是根據大量事實證據得出的結論。薄熙來對起訴書指控涉嫌犯罪的事實作了陳述,對指控予以否認。

經過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在公訴意見書中向法庭提出,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被告人罪行極其嚴重,又拒不認罪,被告人沒有自首、坦白、檢舉揭發的情節,不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薄熙來,1949年7月3日出生,山西省定襄縣人,曾任大連市市長、市委書記,遼寧省委常委、省委副書記、省長,商務部部長,十七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等職務。2012年4月10日,鑒於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停止薄熙來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並由中央紀委對其立案檢查。同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決定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同日,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罷免了薄熙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其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決定逮捕。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於2013年4月10日以被告人薄熙來涉嫌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移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7月25日,濟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薄熙來涉嫌犯罪提起公訴。

人民網
標簽
薄熙來
我毕业拉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2#
發表於 2013-9-22 12:16:44 |只看該作者
唔認罪的後果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2 21:34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