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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江蘇第一美女老闆」顧春芳集資十多億元人民幣後無法還債一度「走佬」,江蘇蘇州市中級法院昨日認定顧春芳非法集資和合同詐騙罪成立,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法院認定她非法集資高達十七億,較吳英案的七點七億更高。
今年三月五日後,江蘇常熟市公安局陸續接到二十多個報案,稱蘇州凱維隆貿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顧春芳以經營煤炭生意、資金緊缺為由,以借款付息手段借得大量錢財後無法償還後失蹤。
法庭認定,今年四十歲的顧春芳,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十七億七千萬元,至案發時,尚有四億五千萬不能歸還,已構成集資詐騙、合約詐騙等罪。據悉,顧春芳是位能說會道的美女,曾兼職當模特兒。她於三月三日失蹤,被網友稱為「跑路美女老闆」,後來在上海被捕。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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