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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 拒出示身分證 陳玉峰胞弟再阻差辦公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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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4 23:29: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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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佔領中環行動秘書處義工陳玉峰的胞弟陳白山,早前因抗拒警務人員等罪成判囚18周,保釋等候上訴期間再干犯同類案件,他因拒絕向警員出示身分證,昨經審訊被裁定抗拒警務人員罪成。陳還押候判,裁判官表明會考慮判囚。

亮身分證即跑 官:未達警調查目的

案件昨開審。警員鄧啟忠供稱,今年9月7日沿旺角旺角道進入塘尾道巡邏,看見被告陳白山(23歲)四處張望,當其眼神接觸到警員即急步離開。鄧懷疑被告扒竊,遂截停被告,要求出示身分證。被告隨即亮一亮身分證說﹕「你要我出示身分證,望下就得啦!」然後朝廣東道離去。

鄧上前再截停被告,警告他必須合作出示身分證,否則控告他阻差辦公。被告反駁稱:「你做乜拉我,我又無犯法!」被告遂邊走邊大嚷:「差人打我,唔好掂我!」鄧再追截被告及發出多次警告,被告不合作,鄧將他拘捕。鄧欲為被告戴上手銬,但被告張開雙手,不斷掙扎。鄧要求警方增援,其後衝鋒隊警員到場後合力制服被告,並控以抗拒警務人員罪。

辯方質疑警員鄧啟忠只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證,沒有清晰要求他把身分證交給鄧作進一步調查,故拘捕被告不合理,但鄧不同意。

官拒保釋 考慮判囚

裁判官指出,相信連被告也清楚知道,只亮一亮身分證根本不能達到警員調查目的,認為警員拘捕被告合理,故裁定被告罪成。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報告。辯方指被告打算上訴,希望獲准保釋,惟遭裁判官拒絕。

【案件編號:KCCC3508/13】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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