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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三中全會決議提出讓大學擺脫行政化,教育部日前就首批核准中國人民大學等6所大學作為試點,逐步取消大學的行政化。規定要求,讓大學在招生、教學課程方面有更多自主權,並減少行政人員介入學術。有官方媒體評價稱,此舉將有利於解決高校腐敗和提高學術自由。
《北京青年報》報道,近日獲得教育部核准的《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以中國人民大學、東南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和華中師範大學為試點,試行去行政化,要求行政權力讓步的做法。以《中國人民大學章程(試行)》為例,章程規定,校長辦公會決議要根據多數人的意見決定,校長若作出與多數人意見不同的決定,會議應記錄其他人意見。
官媒:助去腐敗增學術自由
章程又指,學術委員會主任一般由不擔任行政職務的資深教授擔任,其職責包括對學校學術發展提出意見與審議推薦的科研項目等。章程也規定,學生可以有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對學校提出意見、批評的權利。近年內地高校腐敗和學術造假醜聞頻傳,業界普遍認為與內地高校長期行政化相關,即行政權力在高校不受約束,並壓制學術自由。官方媒體《光明日報》昨日刊登署名評論文章指,設立去行政化試點將有利於解決這兩個問題。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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