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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政府剔走公民提名 泛民促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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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16 13:00: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佔領中環」6月22日舉行民間電子全民投票之前,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為首的政改三人組,昨高調否定特首選舉方案採納「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三軌方案」。她沒有否認就政改立場「一錘定音」,但清晰表明這3項提名辦法,不會是政府政改方案的選項。這3項提名辦法,都是6.22投票選項,她質疑3個選項是「某種方法選出來」,屬單一基礎,「市民要想清楚,是否有真正的選擇」。泛民則促政府解釋公民提名不符《基本法》的理據。


林鄭質疑6‧22無真正選擇 佔中批「講到似非法」

佔中發起人之一陳健民批評,林鄭月娥把6.22投票「講到好似非法行為」,欲降低投票率。他強調,全民投票不是違法,重申只有市民清晰表達訴求,港府才會認真回應。至於林鄭質疑佔中投票「無真正選擇」,陳促港府大可自己做「非約束性公投」了解民意,「若政府做批評,你要先問問自己,諮詢過程畀過什麼市民呢?」

林鄭月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及律政司長袁國強,昨與傳媒聚會。林鄭表示,港府今年底會再就政改做第二階段諮詢,屆時會就各重點環節,如提委會組成、提名程序,以及提委會如何產生候選人的「出閘」門檻,提出一些選項供市民選擇。

佔中行動會在6.22就政改做全民電子投票,3個選項都包括公民提名。譚志源表明,「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三軌方案」,「法律上有爭議,政治上難有共識,操作上亦有困難」,在第二階段政改諮詢,能成為政府方案的機會低。林鄭月娥稱,不能提出不穩妥,甚至不符人大常委決定的方案供公眾討論。


林鄭指6.22選項用「某種方法」選出

林鄭月娥拒評言論對6.22投票的影響,稱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稱6.22的投票選項單一,是用「某種方法」選出來,並稱這是否有真正選擇,市民是否去投票,由市民自己去考慮。

她說,政改要求同存異,但也先有法律基礎,才能有下一步的政治協商或「拗手瓜」,最終希望能找到「中庸之道」。律政司長袁國強說,不能因為有投票,便把明明違憲的方案變成不違法,否則反而是「鼓吹誤會」。他作為律政司不能容許有人利用政治或民意,嘗試做違法的事。


譚志源倡溫和派糅合方案

有不少建制派團體提出,要參選人取得過半數提委提名,才能「出閘」成為候選人,泛民直指不能接受「篩選」。對於「過半數」要求,或維持八分之一提名門檻的提問,譚志源說「出閘」門檻是政改討論「重中之重」,現階段不宜表態。

對於溫和派泛民及學者提出的中間方案,以及公民推薦(即市民推薦給提委會,保留提委會提名權),譚志源未有否定,指幾個溫和派方案,不含公民、政黨提名,港府對此表示欣喜,「似乎沒有違反基本法」,提議各方案取長補短,糅合一個方案供社會討論。

泛民批評港府只否定公民提名,但未提出路,民主黨主席劉慧卿稱同意政黨提名及公民提名是有爭議的,但國際專家曾表示公民提名符合基本法,政府要解釋公提不符基本法的理據,否則「呢樣又唔答,嗰樣又話無,咁咪抗爭囉」。


湯家驊促澄清 否則中央沒誠意

公民黨湯家驊期望政府可公開澄清,在提委會下是否仍有可能舉行沒篩選的選舉,否則中央沒誠意推真普選,市民便會參加佔中行動。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說,6.22將是市民表態的「黃金機會」。

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認為,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明顯違反基本法,若政府不在第二輪諮詢中剔除,是浪費時間。民建聯葉國謙稱,「公民提名當然好有吸引力,但任何東西也要依法」,港府有責任剔出違憲建議。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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