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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修訂國安法 改名反間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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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26 12:11:3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國務院昨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草案,將現行《國家安全法》改名為《反間諜法》,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反間諜工作。專家認為,隨着社會及科技發展,反間諜工作面臨許多新問題,如網絡安全、商業間諜等,相關法規有必要進行修訂。據悉,內地今後將制定一部新的國家安全法。

中共十八大後,新領導層高度重視國家安全,並首度設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由國家主席習近平兼任主席。與此同時,國務院加快涉及國家安全的相關立法工作。在昨天舉行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受國務院委託,國家安全部部長耿惠昌作了關於修訂《國家安全法》的說明。

耿惠昌說,現行《國家安全法》於一九九三年公布施行,為了適應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反間諜工作,國安部以現行國家安全法為基礎,認真總結反間諜工作實踐經驗,起草了《反間諜法(草案送審稿)》。

耿惠昌表示,修訂現行國家安全法的總體考慮是:一是以現行國家安全法的內容為基礎,突出反間諜工作特點;二是總結反間諜工作的經驗,將實踐檢驗有效、且反間諜工作確需的措施上升為法律規定;三是注意與正在起草的法律協調一致。

據悉新草案明確規定國家安全機關是反間諜工作的主管機關,並規定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反間諜工作,制定反間諜技術防範標準,對存在隱患的部門,進行反間諜技術防範檢查和檢測。

草案還補充了「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積極防禦、依法懲治」等原則。

國際關係學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劉躍進指出,現行的《國家安全法》在法律名稱上用了「國家安全」一詞,但內容只是國家安全中的一小部分,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國安情報、反間諜等內容,並提高某些國家安全類法律的法治地位,例如把網絡安全、信息安全、計算機安全類的法規,提升為法律。

據了解,內地今後將制定一部新的國家安全法,新法將全面涵蓋軍事、政治、經濟、文化、科技、信息、生態、情報等領域。有學者形容,中國將開啟新「國安」立法時代。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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