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70|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兩億元外傭保單受規管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4-7-22 01:34: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計畫以法例規管市面上的醫療保險產品,以符合最低保障要求。據了解,政府會將市場上所有實報實銷的「住院保險」都納入規管,變相令每年接近兩億元營業額的外傭保單,都因為涉及「住院」保障難符最低要求,而受規管,估計最終要剔除住院項目。消息指這類保單每日住院保障低至三百元,遠低於市場收費,僱主投保後亦不會讓外傭入住私院。

政府即將推出的自願醫療保險法例,所有「實報實銷」形式的「住院保險」,都需要符合最低保障要求,最低要求與現時市面上的醫療產品最大區別是需要額外提供癌症治療、放射診斷服務、日間中心的檢查套餐服務,又要做到人人受保、終身續保,就此改變,人均每年醫療保險的保費,就由三千三百元增加至三千六百元。

據了解,除了一般公眾理解的醫療保險外,市面上的外傭保險,以及其他綜合保險,都會因為涉及住院部分,變相納入規管範圍,以外傭保險為例,現時一份綜合外傭保單每年保費大約六百元,僅提供每日住院三百元賠償,遠低於一般醫療保障,如果要符合最低要求,就要加價至最少四千元,政府評估認為立法規管後,這類保單會寧願剔除「住院」項目。

現時市面上約有三十二萬份外傭保單,以每份保單一年保費約六百元計算,粗略估計業界每年營業額接近兩億元;其中的住院保障,只不過是包括每日大約三百元的住院費,以及大約每次一萬元的手術費。政府認為單計每日住院費保障偏低,僱主投保後,亦不會讓外傭入住私家醫院,變相加重公立醫院負擔,亦不必要地增加保費,故希望透過立法杜絕這些不能保障消費者的商業行為。

目前法例只規定僱主需要為外傭購買每年最高一億元賠償的僱員勞工保障,其餘都是非必要保障項目。

另一方面,政府希望以條文字眼貫徹執行法例,以避免將來保險公司將醫療保險以其他名目包裝,避開法例規管。

不過考慮到綜合保險產品繁多,政府亦研究量化保單價值,如果綜合保單賠償額,等同或者高於最低要求的醫療保險保單價值,亦可以視為符合標準要求。

保險業聯會醫療改革專責小組副主席陳秀荷表示,政府未曾就其他保險產品是否受規管,諮詢聯會意見,如果政府打算這樣實施法例,估計外傭保險保費每年加價三千多元,僱主一定不肯買,故一定會抽起住院保障這部分,粗略估計保費便宜一成,另一做法是以非實報實銷的住院現金保障取代。

她希望政府作出澄清,是否其他非醫療保險都受規管,因為旅遊保險都有回港後住院保障,人身意外保險亦有住院保障,這類產品過往於市場上很受歡迎,市民都認同這些保險應該包括住院保障在內。

食衞局發言人回覆指,政府無意規管非醫療保障的保險產品,例如個人意外保險、旅遊保險、家居保險等;但就強調,只要涉及提供住院保障、屬於償款性質的保險產品,而這些產品又旨在為病人支付實際住院費用和相關醫療開支,就會納入今次規管醫療保險的「最低要求」範圍內。

星島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2 12:22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