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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例漏洞大 議員促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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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8 22:17:1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台灣地溝油風波揭露本港食安漏洞,食物安全中心由九月五日開始調查至今,無一餐廳回覆中心有關食油記錄,有關法例也沒有設立回覆期限;由於中心自身亦無食店的進出口記錄,出現問題時中心只能靠情報、上下游搜查及逐一要求食物供應商回覆是否使用問題食油,有立法會議員促政府修例,包括設定回覆期限。

食物安全中心顧問醫生何玉賢昨日記者會上表示,中心上周五開始進行調查,包括聯絡所有業界人士,不過至今仍然未有一間餐廳回覆有使用問題產品。被問到是否單靠食店提供資料才可開始調查,以及是否完全相信食店資料無誤,他回應指現時法例要求食物供應商提供交易單據,中心可透過核實單據的交易數量,以追蹤上下游產品,至於事件是否顯示法例漏洞,他表示如果將來需要,可以修改法例。他又呼籲業界參考他們設計的網站,如發現食店使用問題食品,應立即停用及通知中心。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黃碧雲表示,食安中心沒有出入口記錄,雖然整體資料龐大,不過相信統計處有記錄本港出入口食油,亦可能有入口商登記,中心應該主動聯絡其他政府部門作出跟進。

她又表示,現行法例只要求食店需要向中心提交資料,但何時提交、用甚麼方式提交都沒有規限,變相形成法例漏洞,她會於立法會中建議政府修例,要求食店二十四至四十八小時內提交資料,否則屬犯法行為;她又批評政府自上次地溝油風波後,並無吸取教訓,希望政府將食油商登記制度,改為發牌制度,方便管理。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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