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50|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兩岸新聞] 挪用公款八億 高山囚15年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4-9-13 21:56:0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曾震動中國金融界的中國銀行「高山案」,昨天在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宣判,原中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高山,夥同他人挪用公款八億多元(人民幣,下同)的罪名成立,被判刑十五年。同案被告李東哲、李東虎分別被判終身監禁及二十五年。

法院審理查明,二○○年至○四年,高山利用職務之便,勾結被告李東哲、李東虎等人,採用偷換存款單位預留印鑒、偽造轉帳支票等手段,佔用河松街支行一批存款單位帳戶上的巨額資金,造成六個存款單位實際損失八點○二億元。

案中主犯李東哲、李東虎兄弟,被控涉嫌票據詐騙、合同詐騙、敲詐勒索、行賄、單位行賄等罪名,且拒不交代涉案事實及贓款去向,因而被重判。被控挪用公款罪的高山,因能如實供述涉案事實,獲法院輕判。

這宗內外勾結巨額票據詐騙案於二○○五年被揭發,引起轟動。高山、李東哲、李東虎在案發前一年就已外逃加拿大。

在加拿大滯留約八年後,李東哲、李東虎、高山分別於一二年一月、一一年七月、一二年八月回中國投案自首。

星島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5 12:34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