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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呃半日假冇咗百萬長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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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9-13 08:54:5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東方日報專訊】中年男子在入境事務處任職入境事務助理員二十三年,自○一年起十年間,因患有強迫症及工傷合共請病假一千八百一十二日,相等於約五年,隨時是該支紀律部隊的一項紀錄。他其中兩次工傷是報稱上班時間跌傷,每次獲准放病假長達兩年。涉事助理員身份曝光,是因他去年向上司提交一張更改過預約時間的醫院預約診症便條,從而騙取多半日假期,結果惹上官非。被告在九龍城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偽造罪成,裁判官指考慮被告將失去工作及損失過百萬元長俸,遂判他監禁兩個月但緩刑一年。

被告鄒建偉(四十四歲),被控於一○年十月卅一日在香港某處製造虛假文書,即更改一張瑪嘉烈醫院的預約診症便條的內容,誘使上司鄺志偉相信是真實文書。控方庭外透露,被告於○一年證實患有強迫症經常去洗手間及長期失眠,不時需要請假,另外於○四及○七年亦兩度因工作時跌傷合共請了四年病假(見表)。

塗改液更改診症便條控方在庭外又稱案件亦因被告於案發後呈上醫生信申請改為以病假形式請假,上司核對預約診症便條發現與醫生信時間不同才揭發事件。控辯雙方同意案情亦指,被告呈交的預約診症便條確有以塗改液更改過時間。

在紅磡管制站任高級入境事務主任的被告上司鄺志偉作供指,被告原本在案發日已獲兩日病假,但他再傳真一張預約診症便條指他於一○年十一月二日早上要到瑪嘉烈醫院看醫生,以例假方式申請病假一天,鄺最終批准申請,但他昨強調,若知道被告實情是當日下午才「睇醫生」,只會批准半日假期。鄺志偉又指知道被告自○一年起患長期病不時須請假,案發時被告亦確積存了三十多日例假可使用,可毋須呈交醫生紙請假。

監兩月緩刑  冇埋份工裁判官裁決時指接納控方證人證供誠實可信,但不接納被告被警方警誡時稱因有太多覆診預約書而搞錯時間,認為不合理及難以置信;而且涉案預約診症便條確曾遭人修改過預約時間,上司亦多批了半日假期給他,故裁判官認為被告行為確是不誠實,並裁定被告偽造罪成。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求情時稱,沒有案底及單身的被告加入入境處任此職位已達廿三年,現時月薪二萬多元。被告因此案將失去此工作,並失去過百萬元退休金及退休津貼,對被告已是最大懲罰,望可判處非監禁刑期。裁判官判刑時稱,偽造罪是非常嚴重控罪,應判處監禁,但考慮到被告背景及將損失過百萬元長俸,判被告監禁兩個月但緩刑一年。沒有親友陪伴的被告聞判後表現冷靜,沒有露出激動之情,且獨自離開法庭。

案件編號:KCCC 2765/2011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434294/1.html

損失過百萬元長俸,損失真係好大:'(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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