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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近年風波不斷,在多個全球性的大學排名榜排名均下跌,日前由李國章首次以校務委員會主席身份主持的會議更爆出衝突,而當日的會議一致通過,待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發表檢討大學管治報告後,港大校方再成立專責小組審視管治架構;但據悉,報告並無觸及最受港大師生爭議的特首校監必然制和特首任命校委數目等細節,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對報告內容感到失望,認為並無回應師生及社會的訴求;多名港大校委均認為專責小組不應受制於該報告,日後成立專責小組時,不能迴避此議題,需一併檢討特首校監必然制等問題,否則師生不會「收貨」。
教資會一四年委託英國利物浦大學前校長Howard Newby就本港大學管治進行檢討,據了解,相關報告已完成,教資會去年九月把報告提交教育局。
倡制訂「風險管理量表」
部分報告摘要及建議內容近日曝光,報告認為大學屬公帑資助,享有院校自主同時,亦需向公眾問責,現時大學由校委會或校董會負責管治,為確保校委或校董會會履行「受託人」的責任,報告建議詳列校委會的問責架構,校委會、校董會及大學校長需每年要向教資會交報告,監察大學的表現。
報告又提出,本港院校的危機管理政策過時,尤其在校譽風險管理方面更為落後,建議校委會制訂「風險管理量表」及設立更多工作委員會,確保院校遇到管理失誤時能及時處理;報告亦建議院校為校委會委員提供培訓,並列明委員應具備的能力及條件。不過,報告沒有觸及特首校監必然制等議題,與師生的期望有一定落差。
有校委贊成勿迴避議題
港大校委張祺忠表示,教資會當年邀請Howard Newby審視大學管治情況,當時未必想到要檢討特首任校監的問題,但近日師生都察覺大學管治制度有問題,故校委會不應迴避;另一校委陳祖為亦指報告針對的範圍較為狹窄,專責小組自行審視問題時,沒可能唯獨某方面不檢討;學生委員馮敬恩強調,上次校委會的會議曾指專責小組的檢討除會基於教資會報告外,亦會考慮委員認為重要的部分,因此應一併檢討特首任校監等問題。
香港大學罷課委員會擬促請校委會盡快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大管治架構,又指教資會的報告只屬參考性質,小組的工作不應受制於報告內容。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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