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80|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港澳新聞] 特首選舉開支限額提高至1570萬元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6-2-17 20:17:0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星島日報報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第45條,訂立《2016年選舉開支最高限額(行政長官選舉)(修訂)規例》,以提高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開支限額。有關附屬法例將於2月19日在憲報刊登。

政府發言人表示,上述附屬法例生效後,自2017年3月第5屆行政長官選舉起,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的選舉開支限額,將由1,300萬元提高至1,570萬元。

發言人指出,是次選舉開支限額的調整是考慮到自2012年至2017年期間的預計累積通脹率(即百分之十九),以及自上次檢討工作以來的租金變動而訂定的。

有關附屬法例將於2月24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

星島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11 06:41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