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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外垃圾桶縱火案偵破,警方拘捕城大一年級男生。
【星島日報報道】金鐘高等法院外垃圾桶縱火案,警方深入調查三周後,昨晨在慈雲山拘捕一名城市大學一年級男生。消息稱,有人是「熱血公民」成員,疑不滿一宗涉「非法佔中」的上訴案件判決,放火發泄。
被捕疑犯姓劉,二十歲,與家人居住慈雲山慈正邨一單位。據悉,上月二十五日凌晨零時三十八分,金鐘高等法院外一個垃圾桶起火焚燒,消防員開喉射水將火撲熄,發現有報紙灰燼和十個鐵罐,警方列縱火案處理。
負責此案的港島總區刑事部探員,翻看「天眼」錄影片段,發現一名黑衫黑褲、孭黑色背囊男子是縱火者。探員根據現場周圍商場和大廈的閉路電視錄影資料,經三星期深入偵查,終鎖定一名目標男子。
警方消息稱,該男子是城大學生,亦是熱血公民成員,疑他因不滿一宗涉「非法佔中」的上訴案件判決,在高院外放火燒垃圾桶發泄。探員昨晨採取行動,掩至慈雲山慈正邨外,拘捕姓劉疑犯,將他帶署扣查。
警方稱,強烈譴責任何破壞法紀的行為,並會全力調查事件,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及公共安全。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干犯縱火罪者,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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