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東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馮檢基的議員助理兼行為藝術家歐陽東(卅六歲),於去年九月廿八日佔領期間,危站在連接金鐘海富中心和政府總部的行人天橋,令警方及消防要在橋下封路及張開氣墊戒備,他事後被控一項阻礙公眾地方罪。被告否認控罪,辯稱當時正進行行為藝術,作品名稱為「高舉抗爭的拳頭2047次」。惟東區法院不接納其說法,經審訊後昨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被告獲准保釋至七月十四日,等候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官不接納行為藝術說法
裁判官指,被告當日在現場未曾向談判專家及消防人員提及正進行行為藝術,反而提出交涉,要求警方交還從「大台」充公的音響器材,他其實正進行示威抗爭。被告當時處境危險,又朗讀詩句包括「人將去矣」,在場人員擔心其安危封路及設置氣墊作戒備並非過敏,他明知自己的行為令到附近交通擠塞,但他仍一意孤行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權益,故裁定他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ESCC 196/2015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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