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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男生為發洩對政府、建制派及警隊的不滿,今年1月深宵時分向着無人的馬路投擲汽油彈,他早前在屯門法院兒童庭承認縱火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被判感化18個月,其中9個月須入住院舍接受監管。裁判官水佳麗判刑還形容他是「優秀嘅細路」,引起部分社會人士爭議。律政司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罰,上訴庭早前批准控方申請,改判被告禁閉式刑罰,及替被告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始判刑。男生今(17日)被改判入勞教中心。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指被告明白及同意內容,報告指三個院舍中勞教中心較適合被告,被告亦願意及希望被判入勞教中心,且被告的學校會留位予被告,故被告希望盡快重拾學業及重新投入社會。
上訴庭法官同意亦接納報告建議,認為是對案件相稱的判刑,故改判被告入勞教中心,原有的判刑則撤銷。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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