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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判決] 帶頭叫口號反國歌法 前教授擾亂秩序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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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5-7 22:30:4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一名前大學教授承認在去年港島區的反國歌法示威中帶頭叫口號、做手勢,又站出馬路。他兩星期前已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今天(7日)被判處即時入獄3個月。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被告令情緒激動的人群更高漲,可能會導致一發不可收拾的後果,因此必須判監。

50歲被告郭偉文,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案情指,被告當日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反國歌法遊行,有超過1萬人在軒尼詩道聚集堵路、叫口號、甚至縱火。下午2時許,被告戴著頭盔、護目鏡及口罩,從怡和街行人路走出行車道,高舉「五一」手勢並帶頭高叫「五大訴求」、「光復香港」,後面有人回應「缺一不可」,有警員要求被告不要再煽動群眾,被告拒絕,最終被捕。

裁判官指,被告帶頭叫口號引起他人回嚮,危害公眾安全。雖然口號本身的內容並無叫人作破壞行為,但當時聚集人群的情緒十分激動,加上該處有嚴重破壞,又有人縱火,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下,被告叫口號,將群眾的情緒再推高一步,後果將一發不可收拾。被告有50年人生經驗並接受過高等教育,一生奉公守法尊重法治,都受到情緒影響,沖昏頭腦,導致今次犯案,可見情緒失控是十分可怕。裁判官指法庭不能忽略本案對公眾安全的嚴重性,因此須判處監禁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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