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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推動殯葬文化改革再引發討論。山西省司法行政網近日就制訂殯葬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其中對公墓管理費、殯儀服務價格、殯葬市場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包括禁止生產和銷售紙紮祭品、紙錢等喪葬用品。公告要求市民有意見和建議可在9月19日前提交。
山西省司法廳上周五(20日)發表上述草案公告,內容分為總則、殯葬設施管理、殯葬服務管理、喪事活動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7章。草案明確提出,殯葬管理工作堅持依法依規,革除喪葬陋習。提倡和鼓勵節地生態安葬、骨灰立體安葬、不保留骨灰和捐獻遺體。對採取節地生態安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給予適當補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為不保留骨灰和捐獻遺體的逝者建立集中紀念設施。
草案明確規定,骨灰墓單穴佔地面積不得超過0.5平方米、雙穴不得超過0.8平方米;遺體墓單穴佔地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雙穴不得超過6平方米;墓碑高度不得高於地面0.8米。草案又提出,公墓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20年的墓穴管理費,公墓區域以外的已有墳墓不得重建、擴建、(用混凝土)硬化處理,鼓勵已有墳墓遷至公墓、骨灰堂安葬,不得擅自建設殯葬設施,並禁止建立或者恢復宗族墓地。
針對殯葬服務收費,草案建議實行分類定價管理,殯葬服務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誤導、誘導、綑綁或者強制提供服務,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除禁止生產和銷售紙紮祭品等封建迷信喪葬用品外,亦禁止向火葬區銷售棺材等土葬用品,但是向省內有土葬習俗的少數民族居民銷售土葬用品除外。禁止建設、出售超標準墓穴、豪華墓、硬化大墓、活人墓。不得私自預售、轉讓、炒買、炒賣公墓墓地、穴位和骨灰存放格位。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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