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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E女文員及中五男生前年製作及派發港獨傳單,早前各承認一項串謀刊印、發佈、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天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出,女被告為事件的始作俑者,他利用男生的單純去設計涉案單張,當中主張「建軍」並以武力達至港獨,煽動他人使用武力,為本案的嚴重之處,遂判她入獄13個半月。雖然後者擔當較次要的角色,為人不成熟,容易受人唆擺,但為了顯示控罪的嚴重之處,和教導他遠離罪惡,判其入更生中心。
被告曹雪芯(46歲,文員)及黃俊偉(17歲,中五學生)早前承認於2020年5月至12月11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其他改變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及/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刊物。
控辯雙方早前就曹雪芯有否意圖煽動他人使用暴力持爭議, 因而召開「紐頓研訊」。法官今日裁定單場內容主張香港人「建軍」、「抵抗赤化」等,必然指涉暴力手段,意圖煽動人使用暴力抵抗中央及港府,令香港從中國主權分裂開來。法官指出,「軍隊」一詞意指經過良好訓練的士兵,他們配備武器,在必要時會透過殺害他人及嚴重傷害對方以達至目的。而黑色洋紫荊染紅的設計代表有人會在武力中流血,明顯地會激發他人作非法行為。
辯方早前求情指,曹的犯案規模細小,方法原始,僅曾到灣景中心大廈一處派發,且被告為人單純粗疏,無政治聯繫。辯方今日透露黃在還押期間表現良好,希望在獲釋後重考文憑試繼續學業。
案情指,二人前年5月在旺角鳩嗚團的政治活動中相識,黃負責設計,並從網上下載黑洋紫荊圖像,其中包括「香港人要獨立建國!」、「抵抗赤化,唯有獨立。」等字句,他們曾討論雙面印刷等事項。保安同年12月在巡邏時拾得2張涉案單張,追查閉路電視後,發現曹在灣景中心大廈附近展示,遂報警處理。她在警誡下稱文宣為「未成事嘅夢想」,黃則在錄影會面中表示受對方指使,事後會被請食飯作回報,但他沒有幫忙派發傳單。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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