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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三(14日)通報,雲南省政協前黨組成員、副主席黃毅涉貪案近日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檢決定依涉嫌受賄罪逮捕他,該案正進一步辦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早前對黃毅立案審查調查,批評他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漠,嚴重污染當地政治生態,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決定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64歲的黃毅是雲南瑞麗人,早年曾以知識青年身份下鄉至雲南省德宏州隴川縣,其後先後出任雲南農業大學園藝系黨總支副書記、瑞麗市副市長,德宏州副州長,雲南省保山市委書記、雲南省委常委、省委統戰部部長、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至今年3月,黃毅涉嚴重違紀違法受查。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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