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十一國慶中槍男生「健仔」曾志健,疑與3名涉及反修例案件的少年,因缺席法庭聆訊遭發拘捕令,去年7月擬潛逃時在西貢碼頭被捕;另一名男倉務員涉協助窩藏及提供膳食予曾志健等人。5人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案件今(18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曾志健透露擬認罪,將於5月16日再提訊;曾另擬承認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參與暴動和襲警,將於12月21日正式答辯。
被告曾志健(21歲),與馮清華(24歲)、王愷銘(22歲)及黃姓男生(16歲)及貨倉管理員葉豪(34歲),同被控於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和完成針對上述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姓男生所提起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
曾志健、馮清華和葉豪擬認罪,馮押後至8月23日答辯。曾和葉同意與另外兩名被告一同押後至5月16日再提訊。
曾志健和馮清華另涉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馮早前已透露擬認罪,而曾今亦表示擬認罪,並擬認在鱟地坊一帶襲擊警員謝思明。
星島日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