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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提片段作陳志全不在場證明 趙家賢回應「no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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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4-21 23:12:5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爭取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趙家賢庭上閱畢助手會議筆記後,曾改稱陳志全親自出席協調會議,辯方今午於西九龍法院播放網台片段,顯示同一時間陳志全正主持直播節目,有不在場證明。趙家賢回應「我只可以對你嘅提問作出嘅回應係No comment」,無法解釋。

大律師馬維騉代表陳志全盤問下,提到趙家賢於2021年3月1日被控首次提堂,於去年6月1日至3日正式認罪並同意案情,問及趙何時首次表示會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提醒趙,其與法律代表討論內容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如非自願可拒絕披露。趙家賢拒絕回答是否自己主動提出做控方證人,但承認曾與警方討論,在警方來訪至少6、7次後,自己在去年9月29日作出了第一份無損權益口供,共長12頁,並帶約1,800頁附件。趙家賢又提及2021年6、7月自己進行了2次錄影會面,「我都係就住警方調查願意協助提供資訊」。馬維騉問到趙家賢擔任控方證人是否希望爭取減刑多於3份之1一認罪折扣,趙同意「可能思維上係一個因素」。

趙家賢交代自2012年陳志全當選立法會之後相識,其為人盡責理性,惟不太確定其政治立場,從不視其為本土抗爭派,屬傳統民主派中的進步民主派,另提到有時會視戴耀廷為本土抗爭派。趙家賢同意自己只曾出席1次新界東協調會議,在供詞中指印象中陳志全由助理代表出席會議,及後在庭上看到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會議筆記後,才得悉陳志全親自出席。法官李運騰問趙錄取口供前是否未獲警方提供黎敬輝會議筆記,趙指由於有大量文件,部份未有閱讀故生誤會。趙指藉著筆記去協助回想,否認過於依賴筆記。

馬維騉播放4月14日及5月5日的《D100》網台片段,顯示2次新界東協調會議期間,陳志全正於數碼港攝製廠中與譚得志主持《人民主場》直播節目,節目開首曾經報時,有不在場證明。趙回應指「當我回想到蘇浩同陳志全有喺教協會議室出現過嘅畫面,而我真誠地確信你嘅資訊係真確,所以我只可以對你嘅提問作出嘅回應係No comment」,惟同意李官指「解釋唔到點解」。趙承認腦中畫面在閱畢黎筆記後,由蘇浩一人換成二人。被問及《D100》網台片段真偽以及會否錄播時,馬維騉指正索取數碼港閉路電視片段等佐證,解釋事隔兩年多,希望法庭理解情況困難。馬維騉再問人是否會犯錯時,趙答「每個人喺唔同時候都有機會犯錯」。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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