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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24日)通過實施「屋邨管理扣分制」的加強措施,當中增加涉及環境衞生、公眾安全及嚴重違反租約的9項不當行為的扣分分數,以及擴大兩項有關環境衞生及/或嚴重違反租約的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新措施將於今年第四季實施。
經修訂的扣分制下9項不當行為,其中「亂拋垃圾」、「胡亂棄置垃圾」、「任由攜帶之動物及禽畜隨處排泄糞便,弄污公眾地方」、「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造成噪音滋擾」的5項行為由扣5分增7分。而「在垃圾收集站、樓宇範圍內或其他公眾地方胡亂傾倒或棄置裝修廢料」、「損壞雨水/污水管,引致滲水往下層單位」、「損毀或盜竊房屋委員會財物」、「把出租單位作非法用途」的4項行為,則由扣7分增至15分。
此外,以下兩項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將會擴大,包括「拒絕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修訂為「沒有維修應由租戶負責保養的喉管或衞生設備,或沒有按房委會的要求糾正未經批准的改動工程」;及「非法擺賣熟食」修訂為「非法販賣商品或服務;未經房委會批准而提供、推廣、招攬或宣傳具有商業性質的商品或服務」。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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