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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襲擊罪 呈自製文件推翻
【明報專訊】尼日利亞裔男子因販毒判囚18年,他在赤柱監獄服刑時又3度涉嫌襲擊懲教員被加刑,未料他為此製作一場「大龍鳳」,剪裁假口供等文件,並呈上終院指稱控方未有將之披露,而5名終院法官同時「老貓燒鬚」,竟以假文件為基礎而推翻定罪,其後始發現受騙。
律政司:將採補救措施
本案或會成為首宗使用假文書上訴終院成功、再被推翻定罪案件。律政司發言人稱,將於上訴程序完結後採取適當補救行動,發言人強調當時已詳細審視並於其後採取糾正措施。
被告Brian Alfred Hall(35歲)早前在區院經審訊後,被控3項妨礙司法公正及1項使用假文書副本罪成,法官葉佐文將案押後至下周四(12日)求情。
另外,被告因數年內於小額錢債審裁處及高院提出105項瑣碎及濫用法庭程序的訴訟,2008年被原訟庭法官任懿君宣判為無理纏擾的訴訟人。
販毒判囚18年 兩被加刑
案情透露,海關於1997年以販毒罪將被告拘捕,翌年他被判囚18年,在赤柱監獄服刑。他於2005年起,3度被控普通襲擊懲教署職員,首次遭加刑6個月,其後上訴至高院,但被駁回。被告於2008年5月,要求取得他另被控普通襲擊及刑毁的案件中,所有涉案的懲教員口供副本,以及影印自己持有的文件,但其後又稱毋須取回相關文件。
被告於2008年10月就襲擊懲教人員罪名向終院上訴,呈交誓章聲稱於07年9至10月間被送往監獄醫院,發現案中兩名懲教員有另一版本的「口供」,但他從不知情,同年12月被告向律師提出,7個月前向懲教署申請並取得上述「口供」,終院於09年6月30日判處被告上訴得直。
另外,被告另涉普通襲擊和刑事毁壞罪兩宗案件,分別由兩位裁判官審理,而被告在兩案審訊時,以同樣方法,在接受盤問時呈交聲稱是懲教人員另一版本、但未被披露的「口供」,以及聲稱由當時助理懲教署長陳港生撰寫的「重要告示」,他指稱控方未有披露上述文件,法庭終接納為呈堂證物,但時任裁判官林鉅溥及陳錦昌均裁定被告罪成,分別罰款1500元及加刑2個月。
囚室檢大量假口供報告
被告另於09年4月寄信予高院法官任懿君,就涉及他的60多次紀律聆訊而提出司法覆核,向任官索取法律意見。信中附有10份文件,包括指稱被告有反社會人格的「醫學報告」副本,但警方其後證實,所有文件副本均為偽造。
警方於09年7月30日搜查被告囚室,檢獲大量文件,包括涉案假的口供及醫學報告, 當中醫學報告沒有寫明日期及作者,僅得被告名字及囚犯號碼。政府化驗師指出,報告副本或由剪貼其他影印本製成。警方於同年10月26日拘捕被告,警誡下指呈交予任官文件均由署方提供,又指警方或懲教署「生安白造」。
【案件編號:DCCC1431/09】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42151/1.html
咁兒戲點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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