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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近日,官方主導的《國家職業分類大典》決定補錄多項職業:社會組織人力資源管理師、勸募師、公益項目管理師等,其細節透露出內地社會組織、NGO管理制度改革的風向。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對社會組織實行「雙重管制」,即民間組織必須找到一個「業務主管單位」後才能到民政部門登記,目前合法社會組織約有45萬個,而學者估計另有250多萬個民間組織處於魚龍混雜的「非法狀態」。
近年隨着中共社會管理創新理念的提出,要求降低民間機構登記門檻,為社會組織「鬆綁」的呼聲日漸高漲。本月19日,總理溫家寶在5年一次的全國民政會議上表示,政府事務性管理工作、公共服務「可適當交給社會組織承擔」。據消息人士透露,溫總還在會上提出「拓展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範圍」,讓此改革的「操刀者」大受鼓舞。
來港註冊取「合法身分」按照民政部此前提出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及《基金會管理條例》的修訂草案,內地所有社團組織均可依法直接登記,包括本港及外國人主持的NGO也可在內地註冊。
官方人士透露,目前至少有280個境外組織活躍於內地,更有不少民間社團以來港註冊取得「合法身分」,北京火車站廣場上就常可看到香港社會組織註冊的代辦廣告。而內地新制度力圖「像管理企業一樣管理社會組織」,主要內容一是「直接登記」,二是政府各司其職、協調配合,三是中央與地方分級管理。據悉,上述三個法規草案已報送國務院法制辦。
http://news.sina.com.hk/news/94/1/1/2622066/1.html
香港NGO都有好多問題,大陸應先訂立慈善法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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