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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光指暴力場面教壞細路
【明報專訊】對於前晚反財政預算案示威清場致8歲童被胡椒噴霧噴中事件,保安局長李少光昨日表遺憾之餘,又批評帶小童遊行抗爭的家長亦需負責任,指「用小朋友作為抗辯鬥爭的武器」並不適合,暴力場面更會「教壞細路」;但涉事小童的母親昨反駁李少光的言論是「侮辱家長」(詳見另稿),防止虐待兒童會亦質疑局長言論不恰當。
李少光﹕日後同類情况會小心處理
另外,監警會主席翟紹唐指會跟進當天警方使用胡椒噴霧事件。保安局長李少光則補充,日後若再遇到小朋友在抗爭遊行中,會小心處理。
社民連、民陣警權關注組等昨舉行聯合記者會,對警方使用武力表震驚及憤怒,質疑警方使用不必要武力,又指用可判監5年的非法集結罪拘捕行使公民權利的市民,是對香港法治的侮辱,又堅稱示威者當時只是堵塞馬路迫使當權者談判。眾團體要求警方向公眾道歉,並要求特首曾蔭權、財政司長曾俊華及李少光下台。
前晚因阻塞德輔道中交通,被警方抬走及拘捕的113名示威者,年齡由12至58歲,當中4人未足18歲,他們被指觸犯非法集結罪,昨全獲保釋候查,須於6月上旬報到,案件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
曾偉雄﹕家長有法律責任照顧兒童
李少光於昨晨主動會見記者,譴責示威者使用暴力令3名警員受傷,稱警方的清場行動是因為要保障市民使用道路權利,用胡椒噴霧已是最低武力,因有示威者用肢體衝擊警方,警方已很克制。
至於一名8歲小童被噴霧射中,李少光指感到遺憾,稱將來再有這情形警方會小心處理,但認為小孩受傷責任在於父母,「小朋友心智還未成熟……用小朋友作為抗辯鬥爭的武器,我覺得不是很適合……我認為不應在鬥爭中帶小朋友出現……因有暴力場面,我覺得這是『教壞細路』。」
警務處長曾偉雄到醫院探望受傷警員後亦批評,遊行釀成混亂是示威者造成,又指帶小孩遊行的家長須「留意妥善照顧兒童的法律責任」。
防虐兒童會﹕局長言論不恰當
不過,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批評,除家長有責任,警方亦有責任保護兒童,故除非家長參與暴力行為,否則不應隨便把帶小孩遊行標籤成「教壞細路」,因《基本法》賦予市民遊行集會權利。
另外,對今次拘捕了破近5年紀錄的113名示威者,李少光否認是因新一哥上場令警方立場變強硬,強調警方有責任執法及維護社會安寧。他和曾偉雄均堅稱警方用胡椒噴霧前曾作警告。
但多名示威者聲稱,警方施放胡椒噴霧前並無口頭警告或出示橫額。當時在前排的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稱,目睹警方指揮官一聲令下,整排警員便用膊頭向前衝擊示威者及發射胡椒噴霧,他被6名警察抬走,其間遭人從兩呎高摔落地面,至今腰部仍作痛。他批評有警員在清場時,冷言回應「今日已好斯文,如果你喺利比亞已經被射低」。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認為,示威者在馬路靜坐只是和平抗爭,並指政府一天不回應社會訴求,民怨只會升溫;副主席劉江華則認為警方抬走示威者讓交通恢復正常,行動屬恰當。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0375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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