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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新聞] 財政部:上級單位不得向下級轉嫁差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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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5 08:33:08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新京報訊 (記者蔣彥鑫 李蕾)差旅費、會議費超標的問題雖然屢屢發文制止,但效果欠佳。昨日,財政部再次重申,不得向下級或接待單位轉嫁會議費;出差應到定點飯店住宿。


出差須到定點飯店住宿

我國現行會議費標準為2006年制定。按照當時出臺的《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住宿費上限提高到每人每天:副部長級600元,司局級300元,處級以下150元。會議費方面,綜合定額提高到每人每天:一類會議400元;二類會議300元;三類會議260元。

財政部表示,在當前,個別中央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不到定點飯店住宿辦會,向地方單位轉嫁費用負擔,個別地方接待單位超標準接待等。為此,財政部昨日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中央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出差應當到定點飯店住宿,未到定點飯店住宿時,住宿費按所在地出差定點飯店協議價格上限內憑據報銷。由下級單位安排的,須按照出差人員職級安排,不得超標準接待。

同時,入住之後,不得要求超出定點協議範圍的服務要求。超出協議服務範圍的費用,由個人自理,並不得向下級和地方接待單位轉嫁差旅費負擔。


推動會議費向定點飯店直接支付

在會議費方面,中央黨政機關舉辦會議或委託接待單位協助安排會議的,應儘量使用本單位只對內部營業的賓館、招待所、會議室等,會議費應嚴禁控制在同類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以內;內部賓館、招待所等不具備承辦條件的,應到會議定點飯店辦會。接待單位不得超標準接待,同時要及時結算會議費,不得向下級或地方接待單位轉嫁會議費負擔。

財政部提出,要研究和推動將會議費開支報銷制度與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相銜接,探索實行會議費向定點飯店直接支付的辦法。各級黨政機關要根據本級差旅費、會議費制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

各級財政部門要主動會同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加強對差旅費和會議費管理,杜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嚴肅財經紀律。


■ 專家說法
“推動財政國庫支付差旅費”

全國人大代表葉青表示,從當前定的標準看,基本是夠用的。但從使用來講,超標基本是普遍現象,這還是執行不力的問題。具體來說,中央部門到地方後,地方政府和部門往往過於熱情,往往會挑當地最好的酒店,這樣住宿自然會超標。與之同時,從會議費來說,由於管理相對粗放的問題,會議費就是一個筐,什麼都往裏面裝。一些單位將別的費用,也拿到會議費來進行報銷。

要解決這個問題,僅僅靠文件是做不到的。必須推行國庫支付制度。如果每個城市的定點飯店,都跟財政部門進行聯網,一個部門在需要會議支出時,將相應的申請上報。在實際花銷之後,由財政部門直接通過國庫向接待會議的酒店進行支付,避免錢在中間倒手,也就避免了亂花銷的問題。


新京報記者 蔣彥鑫

http://big5.ifeng.com/gate/big5/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08/25/17079252_0.shtml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heyh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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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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