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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新聞] 城管隊長貪400萬 辯稱不收賄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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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0 07:40:04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明報專訊】廣州市城管局白雲分局太和鎮執法隊原隊長王寶林涉嫌受賄及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而受審,王在庭上辯稱城管每年都有數人落馬,「我在想究竟是人的問題還是制度問題」。他說,行賄者都是透過有權有勢的中間人交涉,「如果我不收的話,得罪不起」。

據廣州媒體報道,王寶林上周四(15日)在廣州中院進行一審,檢方指他在2009年6月至2011年12月期間,利用管理太和鎮城管執法隊的職務便利,在查控和清拆違法用地、建設時,放縱僭建當事人,多次收受21人賄賂款項共計432萬元(人民幣,下同)、黃金製品500克(價值158,830元)。


藏3.5公斤黃金689萬存款可疑

王寶林現年49歲,大學學歷,2005年1月由部隊轉業。他在去年底被「雙規」後,由紀委人員陪同投案,起訴書認定這屬自首。調查人員在其保險箱裏查扣了金條33根及1件黃金擺設,總重量近3.5公斤,市值約122萬元,除列為受賄品的500克黃金外,他宣稱其餘是靠自己的收入購買。

檢方提供的文件顯示,2010年2月至2011年12月,王寶林工資收入共37萬餘元,由此計算平均月薪約1.6萬元,但他的多個銀行帳戶在其涉嫌犯法的兩年內,合共存入2071.89萬元現金,扣除合法來源及已證實的受賄款項,還有689.51萬元來歷不明。


「辭職辭不了 這位置誰上誰死」

王對受賄事實及數額沒有異議,但否認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宣稱那些錢是他在進入城管部門之前販賣油、米賺取的。

他宣稱受賄是迫不得已,行賄人都是有權有勢的中間人介紹,「我收錢是不想成為他們的敵人,不想讓他們以為是我要故意為難他們。」他又形容城管像一座廟,「我肯定不是最大的菩薩……他們到廟裏上香,肯定不是只給我一個人上」。他還說﹕「我本來不想幹的,辭職辭不了,沒人肯來坐這個位置,找不到人來幹這個活,這個位置誰上誰死。」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120/-162-2827686/1.html

城管真係油水位{:heyhey:}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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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五毛人士:每發一帖自己獎勵自己五毛,五美分黨所痛恨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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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0 10:41:28 |只看該作者
找個好點的理由行不行?不想做可以辭職,沒法辭職可以稱病。我看是他自己想撈油水才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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