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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作為改革排頭兵又一舉措,廣州市日前宣布,今後凡牽涉重大決策,必須成立公眾諮詢委員會討論,通過後才交高層決定。當大家猜測政改前景時,廣州以實際行動,嘗試這種新做法,成效可供全國參考。
過去揀代表無章法
所謂新做法,也非全新,過去就公用事業收費加價,或修建垃圾焚化爐等事項,也開過聽證會,但隨意性大,揀選代表無章法,故此不能代表民意,所達成的「共識」無效,爭吵並未因而停息。即使代表具代表性,也可能因議題與會議程序無規範,而無法達成真正的共識。
市民可建議成立諮委會
而今的公眾諮詢委員會,規定由專業人士、直接利益方、普通市民和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四方組成。成員對相關事項有知情、參與和獨立自主表達意見等權利。
就單項議題(如徵地拆遷)成立諮詢委員會相信只是個開始,廣州市政府的決議表示,市民可主動提議成立諮詢委員會,如果今後公眾諮詢委員會有成效,得到市民認可,相信會有更多主動提議。此外,目前的規定是「一事一會」,完成諮詢後解散,但若成效為政府與市民所贊同,今後可能會就一個固定議題成立任期較長的諮詢委員會,如環保問題、交通問題、福利問題等等,那就真真正正進入共識政治年代。
中共多番強調,人民要有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但在政治架構中未能體現,成立公眾諮詢委員會是第一步落實的做法,希望能夠在程序設計中注意細節,否則影響效果,就變成徒勞的改革。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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