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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調查報告提交前夕
【明報專訊】去年國慶日導致39人死亡的南丫島海難,涉案兩名船長昨日被正式控告39項誤殺罪,案件即日在東區法院提堂,並將轉介高院。雖然獨立調查委員會早前已就海難召開聆訊,但有法律學者認為,原定本月22日呈交的調查報告理應押後,否則將影響刑事審訊的公平原則(見另稿)。
涉案的港燈「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56歲)及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長黎細明(55歲)各被控39項誤殺罪名,控罪指他們於10月1、2及5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39名乘客。
海泰號船長大狀 港九小輪保險代聘
根據控罪書,周志偉身為「南丫四號」船長,對船上39名乘客負有謹慎責任;而黎細明身為「海泰號」船長,亦對其他船隻及其乘客負有謹慎責任。兩人均被指沒有保持適當的瞭望及沒有採取任何有效措施或步驟,避免與另一艘船發生碰撞,違反責任並造成嚴重疏忽,而該疏忽是導致39人死亡的重大原因。
黎細明早前在調查聆訊過程中,曾被港九小輪以與公司利益衝突為由放棄為其辯護。不過,他昨由女大律師金貝理代表,據悉是由港九小輪的保險公司代聘。而周志偉則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
為此案「親征」的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向裁判官申請將案押後1個月,以待準備轉介高院的文件。控方不反對兩名被告續以2萬元保釋,其間不准離港。裁判官接納申請,將案押後至5月9日再訊。
工會盼兩船長可「渡過難關」
小輪業職工會理事長程岸麗形容事件「不幸」,她希望兩名船長可「渡過難關」。她說,船長有責任,但亦不應將全部責任推到他們身上,今次事件後業界已積極反省,希望共同改善,包括檢討工時安排等,期望盡快與資方達成共識,以改善船員工作環境及表現。
程岸麗亦透露,黎細明早前在調查聆訊期間被「放棄」時,工會曾主動接觸,表示可提供協助,但據與黎熟悉的人稱,黎的情緒低落及不穩定,故一直不肯與工會會面。
海難於去年10月1日晚發生,是本港40年來最嚴重海上事故。當時剛開出的「南丫四號」與「海泰號」在榕樹灣對開海面相撞,導致39人死及92人傷。警方去年10月2日拘捕兩名船長及5名船員,5船員須於本月中向警署報到。
黎細明在早前調查聆訊中承認,事發期間他曾「掉以輕心」,沒仔細留意雷達情况,單憑肉眼觀測海面,到發現南丫四號時,已經為時已晚。周志偉則承認撞船前1分40秒便發現海泰號的存在,當時有足夠時間避碰,但他沒有這樣做,因為內航船慣常留待只有0.3海里時才安全避開。他亦承認沒雷達牌。
【案件編號:ESCC1232/13】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412/-3-29411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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