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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審計署消息,長江三峽大壩工程共被查出76起違法和經濟犯罪案件,涉案人數達113人,違規金額34.45億人民幣。
經過審計,這些案件都已查明結案,涉案人分別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被中共黨紀及行政處分。
審計署根據國務院要求,先後對大壩樞紐工程和輸變電工程進行6次審計,對移民資金進行13次審計。
對審計發現的34.45億違規金額,三峽集團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三峽辦和相關地方政府高度重視,全面進行整改,追回被挪用等資金24.53億,收回多計的工程價款1.06億,糾正違規改變資金使用計劃等問題金額8.86億,並制定和完善了143項管理制度和措施,強化了工程建設和資金管理。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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