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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政府監控國民通訊醜聞令多個科網巨企被質疑是侵犯私隱的「幫兇」,Google擔心醜聞令商譽受損,周二入稟秘密運作的境外情報監視法院(FISC),援引《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權,要求法院放寬「封口」令,讓Google披露被迫提供資料的規模。
引言論自由權 挑戰FISC密令
Google在入稟狀中稱,近日傳媒關於監控風波的報道存在「誤導」,令Google商譽及業務受損。該公司引用美國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要求獲准公開FISC授權政府索取多少資料,以至有多少Google帳戶受影響。Google一向定期披露美國及海外政府一般索取資料的要求,但由FISC授權的監控不可公開。
《華盛頓郵報》稱,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由FISC授權的「棱鏡」(PRISM)監控計劃外泄後,美國官員與相關科網巨企關係受損,相關企業都否認任由政府「直接」進入其伺服器作監控,僅配合合法的資料蒐集。它們希望披露更多內情以恢復客戶信心,惟此舉卻被視為干犯泄密罪。
《華郵》:高調入稟建抗監控形象
Google等科網公司近日與官員談判,就什麼可以披露討價還價。facebook、微軟、雅虎早前獲當局准許,披露近半年所有聯邦、州及地方政府部門向它們索取資料的總次數。相關數字包括刑事調查與秘密監控,Google指太籠統,無助用戶了解聯邦監控的規模。
《華郵》指出,有迹象顯示受影響科網企業都想與競爭對手比併誰更重視保護私隱。Google高調訴諸法律,或有助其塑造力抗政府監控的形象,若禁令獲放寬,它就可表明監控行動僅影響少數用戶。但由於並非每次監控都要申領新的搜查令,即使公開FISC審批的搜查令次數,也不足以評估監控規模。
逾20萬人聯署促停監視
維護網絡自由的電子前線基金會(EFF)發起「停止監視我們」的聯署行動,爭取美國國會制止網絡監控,披露全部監控內情,已蒐集到逾21.5萬人署名支持。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620/-3-2997503/1.html
馬後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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