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71|回覆: 1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港澳新聞] 存摺失30年喜「出土」 血汗錢遭銀行扣光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6-26 23:04:1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11.jpg

【明報專訊】不少市民把血汗積蓄存入銀行,但原來有時把錢存入銀行,不但未見增益,反而會遭月月扣費,最終血本無歸。一名渣打小存戶向本報投訴,指1983年誤以為遺失了一本餘額約2900元的「紅簿仔」,事隔30年後才尋獲,卻發現連本帶利近5700多元早已被銀行扣減至零,連戶口也被取消了。有議員批評銀行做法「搶錢」和「歧視窮人」,無視社會責任。


53歲事主梁先生憶述,自己出身清貧,半生勞碌,早年辛苦打工掙錢,於1981年在渣打銀行開設了事件中的存摺帳戶。30年前,梁因搬家誤以為自己遺失了存摺,又因事忙而遺忘了此事,一直到今年4月收拾舊物時,偶然才尋獲。梁先生向記者展示當年最後一次打簿紀錄,結餘為約2900元。「當時半年定期利息有21厘!西環一個小單位才賣數萬元!」


渣打終允還大部分

然而,梁先生往銀行查詢時,卻發現其戶口早已被取消,存款化為烏有。渣打向本報表示,只會保存客戶資料7年,故已無紀錄可尋。梁引述渣打回覆稱,銀行只能根據歷年利息推算其帳戶30年來的結存情况:2001年時,梁的戶口連本帶息結存約5789元,但同年渣打開始向存款低於1萬元的存戶,收取每月100元的「小額存款收費」。因此,約58個月後,即2005年10月,梁的戶口便連本帶利被扣清。


梁先生對渣打感不滿,「若我戶口還有錢,寧願捐出去,起碼可以扶助弱勢!」本報跟進個案至上周,梁先生突向本報表示,渣打已跟他達成協議,退回本金加一半利息,合共逾4345元。


01年起收「小額存款」月費

早於2001年,當時身為銀行公會主席銀行的渣打,率先宣布向存款少於1萬元的存戶收取月費,被基層團體批評為「歧視窮人」。此後,各大銀行陸續仿效,紛紛向帳戶結餘不足5000元或1萬元的客戶,收取50元到100元不等的月費。本報據各銀行的收費推算,市民若將4999港元存入銀行,最快4年就被扣清光(見表)。


記者翻查各銀行網頁和查詢服務熱線,發現部分銀行如恒生,有提供不收月費的存款戶口,但只限提款機提存。另外,部分銀行對長者、學生、傷殘或綜援人士,也豁免戶口月費。雖然法律規定銀行在通知客戶情况下,才可實施「小額存款」收費,但不少市民每每沒有細閱月結單,結果長年被徵收月費而懵然不知。


市民宜定期核對帳單

認可財務策劃師林正宏說,通常銀行要開始收取額外費用,都會發信通知客戶,但這些信件往往長達幾頁,甚至十幾頁,大多人都不會看。所以林建議:「最好的辦法就是養成定期核對月結單的習慣,時刻留意自己帳戶的支出,一旦發現『無故』被扣費,便要馬上聯絡銀行查詢。」


王國興:銀行「搶錢」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感嘆,香港各大銀行不斷用各類「着數」、現金、禮品,吸引富裕人士開戶,另一方面又歧視基層窮人,屢屢巧立各種附加費,針對小額存戶。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收過大量基層市民投訴,指銀行紛紛向窮人收取「小額存款收費」,「他們靠綜援或打份散工過活,省下血汗錢存入銀行想收點利息,結果卻被人搶錢!」他說:「銀行不斷關閉分行櫃枱服務,有些免月費的帳戶,存戶如果想轉帳或開支票,還要再交費,等於向窮人收更多錢!」


張超雄:美加立法禁止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提出,市民既向政府納稅,政府便應制定政策監管銀行控制風險,而銀行也應履行社會責任。他說,美加等國家早已立法規定,銀行不得向小額存戶收額外費用。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624/-3-2999548/1.html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2#
發表於 2013-6-26 23:05:45 |只看該作者
當年2900元 淘大首期1/5

【明報專訊】1983年,事主梁先生存在渣打銀行逾2900元。以當時的物價,這筆錢可以做些什麽呢?記者發現,當年淘大花園細單位的首期只需1.7萬元,2900元差不多是供樓首期款項的五分之一;2900元亦差不多足夠當年兩次旅行的團費,往菲律賓玩足6日後,再遊4日台北。

菲國台北10天遊

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數據顯示,當時港島1700呎豪宅呎價平均只是847元。記者翻查1983年的舊報紙,發現幾處大型私人屋苑,例如九龍灣的淘大花園、青衣的美景花園等,呎價不過400餘元。淘大花園400呎左右的單位,一成首期只需1.7萬元,即梁先生存入渣打銀行的2900元,相當於五分之一的供樓首期;而位於太子的一個車位也不過3萬元,換言之,2900元幾乎足夠支付一個車位的首期。

夠父子吃23頓自助餐

另外,記者亦查閱了1983年旅行社的團費,菲律賓豪華6日團收費1700元,台北4天需1400元,即2900元再加200元,便可在菲律賓玩足6日後,再去台北玩4日。當年尖沙嘴喜來登酒店內的自助餐,一大一小的兩人收費只需125元,2900元足夠父子二人食足23頓自助餐。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624/-3-2999547/1.html

當年都唔算少錢,點解事主唔報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回覆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6 00:59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