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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77抗戰紀念日前夕,陝西西安多個法院開庭審理去年9月反日示威中涉嫌打砸和故意傷害案件,12名被告分別被以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罪名,判監10個月至12年。
另有11破壞者判監
新華社報道,西安市多個區法院日前集中宣判去年9月15日涉日遊行期間發生的9宗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其中被告蔡洋、尋建奎被指當日用電單車鎖和磚頭打砸日本產汽車。市民李建利駕駛豐田房車經過時,遭到襲擊,李下車阻攔時用磚頭砸傷蔡洋頭部,蔡即用電單車鎖猛擊李頭部4下,致李重傷並嚴重傷殘。蓮湖區法院判處蔡洋監禁10年並要賠償李25萬多元人民幣。尋建奎則因自首被判監1年。
其他10名被告亦分別因打砸、掀翻日本產汽車被判監10個月至1年10個月。而在鐘樓飯店門前廣場打傷執勤武警的未成年人王××亦被判監1年。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706/-162-3010436/1.html
反日不代表可以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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