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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前立法會議員鄭家富卸位一年,卻被揭發仍然霸佔立法會停車場兩個車位,他辯稱是以立法會議員范國威的法律顧問身分申請泊車證。范國威昨日發聲明回應,強調會繼續邀請鄭家富提供義務法律諮詢服務,但鄭家富已決定交回兩張泊車證,並向范國威道歉。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不明白為何鄭家富能獲得泊車證,相信秘書處要調查及解釋。
范國威聲明表示,鄭家富的泊車證是經既定程序,附上有關車輛登記文件副本向立法會秘書處申請,經審批後才發出;若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調整申領泊車證安排,他會支持。他又指,鄭是自己的法律顧問,向有關部門申請立法會泊車證,這是秘書處容許的。鄭家富亦未曾在立法會停車場長期同時停泊兩輛車。
但鄭明白公眾對議員期望高,鄭已決定交回兩張泊車證,日後鄭到立法會處理公務時,將使用臨時訪客車位。范國威會繼續邀請鄭家富提供義務法律諮詢服務。
葉國謙表示,按規定必須議員座駕才能使用立法會車位,議員申請時,也要向秘書處提交車輛登記文件,以證車輛屬於議員,不明白為何鄭家富能獲得泊車證,相信秘書處要調查及解釋。至於范國威有否違規,他認為要有人投訴,經委員會調查後才能確定。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712/-3-3015156/1.html
是否以權謀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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