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08|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法律動態] 《蘋果》《爽報》涉藐視法庭 律政司被批拖延法律行動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7-18 09:00:0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太陽報專訊】黎智英旗下《蘋果日報》及《爽報》在大角咀弒親倫常命案進入司法程序、即死者幼子周凱亮被控謀殺後,在頭版刊登被告羈押期間的訪問,事件引起警方高度關注,並循藐視法庭及妨礙司法公正兩方面跟進,但律政司約兩個月前啟動法律程序至今,甚至限令兩報作書面解釋的期限早已屆滿,卻仍未採取進一步行動。對於被外間喻為反中亂港的《蘋果日報》及《爽報》疑公然違法卻如有保護傘般遲遲未被究責,學者及立法會議員均批評,難免予人懷疑律政司是否持雙重標準及刻意維護某些報章,觀乎律政司近年的選擇性檢控,就如「和尚擔遮」,「個和尚仲係間歇性失明,香港變得更無法無天。」

被告周凱亮於今年三月十七日被控殺害父母周榮基及蕭月兒,翌日提堂,同日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蘋果日報》及《爽報》派出記者到小欖訪問周凱亮,而兩報同月二十日以頭版大肆報道訪問內容,並在網上發放相關片段,內容涉及案情及犯案動機。

報道或影響陪審團觀感
有法律界人士指,若兇殺案被告已提堂,由於肯定會轉介高院審理並由陪審團裁決,傳媒刊登被告的訪問並談及案情和動機,有可能影響陪審團觀感,造成不公平審訊,或已構成藐視法庭。

律政司今年五月廿三日分別向《蘋果日報》及其總編輯、《爽報》及其總編輯發出共四封信件,指兩報派出記者到小欖訪問被告並作出報道,有可能藐視法庭,限令兩報於十四日內作書面解釋;據悉,兩報其後要求將限期延長多廿一日,換言之,限期已告屆滿,惟律政司至今未有採取進一步行動。

停留研究階段 被指太慢
律政司發言人昨稱,曾與涉事公司及人士跟進事件,現正研究其解釋及法律陳述,並與獨立資深大律師作進一步商討,將在短期內決定處理方案。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表示,律政司於報道刊登至今,即快將四個月,仍停留於研究階段,實在太慢,情況欠理想,難免令人懷疑是否持雙重標準及刻意維護某些報章。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更指,同樣是觸犯法例,即使鐵證如山,律政司亦會選擇性檢控,特別是近年作出的政治檢控,已偏離司法公義,猶如「和尚擔遮」,「個和尚仲係間歇性失明,香港變得更無法無天。」

太陽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2 15:09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