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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保倡設標籤制 統一表列保障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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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30 23:22:19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明報專訊】港人愛旅遊,近年不時出現涉及旅遊保險賠償的爭拗。民主黨近日研究巿面15間保險公司的旅遊保險條款,發現不少旅保條款用字含糊婉轉,令消費者難掌握實際保障範圍,在賠償方面亦時有爭拗。有保險公司把天災定義為「人為不可抗拒的事件」,卻不把冰島火山爆發計算在內,令消費者難獲賠償,故該黨倡設立一套統一的標籤制度,清單方式列出保障項目,方便市民比較。


火山爆發不列「天災」 難獲賠償

民主黨研究指出,市面保險公司旅遊保單有不少陷阱。該黨經濟及消費者權益政策小組召集人趙家賢表示,在承保豁免範圍方面,有近半(7間)保險公司只籠統地寫因「政治因素」至行程受阻不獲保障,另有7間有仔細寫明因起義、內亂、暴動才不獲保障,餘下1間寫「政府法令或民亂」不在受保範圍。


賠償標準不一 爭拗不斷

趙指出,早前的埃及示威浪潮顯示當地政局不穩定,但究竟已購買保險者是否可獲賠償,並不清楚,有的保險公司以旅遊警示為依歸,有的則有自己一套標準,不同的演繹方法令買賣雙方爭議不斷。


另一方面,不同的保險公司對海陸空旅遊活動標準不一。以潛水為例,3間保險公司對潛水事故的保障,沒有活動水深的限制;另有6間寫明水深30米或40米以下的活動不受保,另外6間沒有註明。


仿食物標籤 方便比較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單仲偕建議設立統一標籤制度,要求所有保險公司以表列形式,簡單列明不受保事項。所謂的標籤制度應像食物標籤一樣,說明有什麼成分,並以剔、交叉表示什麼事項受保或不受保,一目了然,方便消費者比較。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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