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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實錄] 王立軍出庭指證薄濫權 庭上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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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5 10:02:07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明報專訊】薄熙來世紀大案庭審昨進入第3日,掀開薄下台序幕的前重慶公安局長王立軍現身法庭,指證薄濫用職權,兩人針鋒相對。王立軍憶述兩人翻臉導火線,稱薄因為他查薄妻谷開來殺人案而暴怒,揮拳將他打得嘴角及耳朵流血。有消息指王是坐覑輪椅出庭。薄承認在王叛逃過程中有錯誤和過失,但否認犯罪,強調自己沒有枉法袒護谷,亦沒有想過逼走王。案件今日上午續審。

消息:王坐輪椅出庭

濟南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下午開始審理濫用職權罪,涉及薄熙來在妻子谷開來殺害英國商人海伍德及王立軍叛逃到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前後,違規批准王「休假式治療」等行為。薄繼續抓住每個機會表達意見,當法官問他是否就起訴書的指控陳述時,他回應說「需要陳述」。薄說,在王叛逃一事上,他「有錯誤和過失,影響了黨和國家的聲譽,很慚愧」。他自認素質不高,未能冷靜對待,產生嚴重誤判,辯稱過失和錯誤並非犯罪。他否認徇私枉法袒護谷開來及搞虛假醫療證明和「休假式治療」微博。

法院官方微博昨日下午4時43分發布公訴人召來王立軍出庭作證的消息,即時引起網民熱烈反應,有網民指「看來是到了激動人心的時刻」,有人稱「期待看到薄王主僕對簿公堂的精彩片段」。不過亦有律師說,王立軍因被薄「迫害」出逃,兩人有利害關係,且王現仍服刑,證言不能單獨採信(見另稿)。

薄打王一拳再摔杯

王、薄先各自接受控方盤問,講述2011年1月28日王兩次向薄匯報谷開來殺人及王被免職的經過。王說,向薄詳述谷投毒的過程,並指薄家工作人員張曉軍也在場,谷自己也承認。但到次日,薄突然在辦公室內打他一拳,「我發現我的嘴角流血,耳朵流東西,我去桌上拿餐巾紙擦血,後來他看我還是很平靜地對他說,我說這個事應當面對,他拿起水杯就摔在地上。摔的時候,他說『我絕不接受』。」

薄:王曾指被打毒針

薄熙來稱,當晚向谷開來求證,谷非常暴怒,直指王立軍污蔑,還出示重慶公安局證明海伍德因飲酒過度猝死,有海伍德妻子簽字和手印。薄說,「加上谷開來畢竟跟我是27年的夫妻,我對她的話還是相信的。」他認為王在此事上可能有個人目的,且自己最不能容忍表面一套背後一套的「兩面派」,所以摑了王一記耳光。

薄熙來表示,他回家後思想相當混亂,想到王立軍「打黑」期間有不少仇家,說過身體和精神都不好,「我印象裏,他說還被人打過毒針什麼東西的」,於是生起把王調職的念頭。去年2月6日王逃到美國總領事館,他也是當晚深夜獲悉。

昨日庭審安排兩人對質。從央視播放部分片段可見,與去年受審時相比,王立軍變化不大。電視片中並無播放兩人的聲音,可以看到薄熙來在對質時頻頻以手點向王的方向;王則未有理會,兩眼直視前方,沒有向薄多望一眼。

薄對質「手指指」 王沒望一眼

重慶打黑運動受害者、北京前律師李莊在微博表示,「王局(王立軍)坐輪椅出場,令包括被告人在內的所有人感到震驚。薄一改前兩日的高亢,態度明顯緩和下來。薄對王較為和藹的提問,遭王憤怒痛擊,被告頓時方寸大亂」。李莊向本報表示,王坐輪椅消息是由庭內可靠人士透露,接近王立軍家人的消息人士向本報表示,家人對王的健康感到憂心,但他們不知傳聞是否屬實。據稱家人本月初見王立軍時他身體無恙,不清楚他發生了什麼事故。

http://news.mingpao.com/20130825/gaa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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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5 10:06:15 |只看該作者
內地律師:王在囚 證供不應信

【明報專訊】王立軍作為薄熙來的「冤家」且同時身為已判刑的人員,出現在法庭上與薄熙來對質,引起部分內地法律界人士微言。刑辯律師劉曉原稱,考慮到王目前正在服刑,沒有自由,且與薄屬「冤家」,若在濫用職權罪上檢方只能提供王的證辭,法庭不應採信。

在前三天的審訊,出現已被判刑的谷開來和王立軍的多份證辭,薄昨暗示妻子是為了「減少刑期」才虛構口供。劉曉原表示,若沒其他證據印證,谷、王的證詞不能採信。

另一刑辯律師莫少平認為,若證人可出庭接受控辯雙方交叉盤問,則無論是否罪犯,證辭均可以採納。不過,莫稱谷開來羈押期間的筆錄和錄像都沒有經過控辯方詢問,不應採納。此外,當局曾透露,谷開來拒絕應薄熙來要求出庭作證,這應被視為谷行使拒證權,拒絕作出不利丈夫的證言,因此她提供的其他證據更不應採納。

官方為薄指定律師違原則

莫少平表示,按照法律的直接言詞原則,所有證辭都應該經過控辯雙方的詢問,但目前內地90%的刑事案件,證人都不會出庭作證。他說,官方為薄熙來指定辯護律師,違反了法律原則。據其所知,辯護律師李貴方不認識薄,是由中國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代表。

莫少平說,按照內地法律規定,法律援助中心只有在三種情況指定律師﹕第一是嫌疑人可能被判死刑但沒有能力聘請律師;第二是嫌疑人是無法聘請律師的殘疾人;第三類是未成年人。這些指定律師通常收取象徵性的幾百元費用,薄熙來明顯不屬於這三類。此外,法律援助是國家資源,若被告有能力聘請律師,法援律師應該退出。

濟南中院發言人早前曾表示,薄的兩名代表律師是薄本人直接聘用的。

http://news.mingpao.com/20130825/gaa3.htm

不接納谷,王證供,薄熙來肯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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