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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張曉明回信梁家傑: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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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13 10:00:0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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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早前去信中聯辦主任張曉明,邀請他出席「公民提名何懼之有」研討會。張曉明昨首度於中聯辦網頁公開回信、拒絕出席。張曉明在信中指「『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批評梁家傑作為「法律職業者,更應深諳法治要義,不可逾矩」。梁家傑對張曉明拒絕出席感失望,批評張「戴着開明面具」,早前說要「交朋友」言猶在耳,最終卻成「偽善謊言」。


在中聯辦網頁公開上月回信

近日多名建制派人物對公民提名提出建議(部分見表),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更指提名委員會成員可公開承諾,某人若取得若干數量選民提名,提委會成員會聯合提名該人,惟操作上可能出現困難。本報曾聯絡范太,但其助理指她不在港,不便回應。

張曉明昨於回信中引述《基本法》第45條,指特首候選人「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又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的決定,指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並按民主程序提名。

張曉明認為,特首普選辦法的「正途」,是沿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規定的軌道往前走,「而不是脫離法律規定的軌道走彎路」。


梁斥判公民提名死刑 沒辯論氣魄

梁家傑透過社交網站回應,指真普聯提出的「公民提名」方案,尊重人大決定,亦符合基本法;於國際標準的前提下提出,既合法亦合理。他批評張曉明「連與民間當面辯論的氣魄都沒有」,只「我說了算」、將公民提名判了「死刑」,指對方「愈是反對公民提名,愈應多聽不同意見」。

發起政黨簽署公民提名約章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峰認為,公民提名是否符合基本法,中央一向有很大詮釋空間,如於2010年政改方案時,曾稱區議會方案不符基本法,但最後接受。

有公民黨中人透露,梁家傑早於張曉明到訪立法會時,已口頭邀請張曉明出席有關研討會,當時張曾公開回應,指自己不適應在鎂光燈下進行這些活動。惟張在昨公開信中指出,自己是先從報紙上獲悉梁邀請他出席研討會。張曉明早於上月30日回信,惟延至昨日才在中聯辦網頁公開回信。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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