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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東莞遭毆殘 當局「覆查」無下落
今年7月20日首都機場爆炸案發生後,廣東省司法當局、東莞市政府及警方都表現得非常積極,連夜召開緊急會議,成立專案組,翌日矢言將覆查冀中星所說在東莞發生的被毆致殘案,但迄今沒有作出任何結論。
一同被打民工稱已作證
冀的辯護律師劉曉原昨說:「他們(廣東警方)調查的任何消息都不告訴我。我們也申請了信息公開。今天接到了廣東省公安廳的一個回覆,竟然說那個不屬於政府信息。他們對冀中星毆打致殘案的調查結論不向我們公開。」劉強調,毆打致殘案是機場爆炸案的起因,對冀中星案庭審結果應有直接影響。
而當年因乘坐冀中星的電單車而一同被打的雲南籍民工龔明照則表示,法院並沒有傳喚他出庭作證。他證實幾周前已將當時被打的經過寫成書面證辭交給東莞警方,證明他和冀中星都曾遭治安隊員毆打,他當時頭部和腰部受傷到醫院治療縫合傷口,而冀中星則被打成殘廢。
明報
強烈要求輕判冀中星,立即追究東莞治安隊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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